首頁 / 放.新聞 / 社會
放.新聞
社會

吸食喪屍菸彈駕車釀1死4傷 男遭判12年7月定讞

2026.06.12
11:34a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男子彭柏超吸食多種毒品後駕車,且邊開車邊吸食「依托咪酯」喪屍菸彈,在新竹市逆向肇事釀1死4傷,一二審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等罪判刑12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歷審判決指出,彭男未領有駕照,於民國113年1月間另案執行完畢出監,同年9月15日、16日,先後施用海洛因、安非他命、愷他命、美托咪酯、依托咪酯等多種各級毒品,並於16日下午4時許駕車,又一邊施用含美托咪酯、依托咪酯的電子菸彈。


根據判決,彭男駕車行經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號誌路口時,因毒品效力發作影響判斷力,導致無法安全駕駛,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對向車道,造成1死4傷。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宣判,彭男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7月。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認為,一審判決已審酌彭男犯罪動機等情狀,合乎罪責原則,也兼顧刑罰的公正應報及預防目的,無裁量逾越或濫用的情形,駁回上訴。


彭男不服判決結果再提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於認事用法上並無違誤,量刑妥適,於昨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黃名璽)1150612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可撥打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專線0800-770-885,尋求戒癮資訊及專業協助。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