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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投信股份轉換案通過不是終點!少數股東轉戰金管會 律師施芸婷:下一戰才開始

2026.06.12
18:10pm
/ 放言編輯部 吳思嬋

接下來的戰場就是金管會⋯

 

元大投信今(12)日召開股東常會,通過與元大金控進行股份轉換案。不過,反對股份轉換條件的少數股東並未因此停下腳步。少數股東委任律師施芸婷接受《放言》訪問表示,股東會結果原本就在預期之中,真正的關鍵在於後續金管會審查程序。她強調,少數股東接下來將把重心轉向金管會,希望主管機關對交易合理性進行實質審查,而非僅止於形式審查。

 



元大投信今日通過股份轉換案後,施芸婷指出,由於元大金控持有絕大多數股權,因此股東會結果並不令人意外。不過,她認為這段時間的努力並非毫無成果,至少已讓更多原本沉默的少數股東意識到自身權益可能受到影響,也讓外界看見部分股東對股份轉換條件的不滿與疑慮。

 

談到下一步行動,施芸婷直言:「接下來的戰場就是金管會。」

 

她表示,目前少數股東已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與檢舉,質疑元大金控與元大投信提出的股份轉換比例,以及獨立專家意見書內容是否合理。其中最受爭議的是評價報告採用的營業收入成長率僅2%,與元大投信近年實際經營績效及市場表現存在明顯落差。

 

施芸婷認為,若以偏低數據作為企業評價基礎,最終結果將使控制股東得以用較低成本完成股份收購,而相關損失卻由少數股東承擔。她因此呼籲金管會在後續審查過程中,不應只是確認文件是否齊備,更應深入檢視整體交易的合理性與公平性。

 

「現在金管會是我們能夠守住的唯一管道。」

 

施芸婷強調,外界常以為主管機關只能進行形式審查,但事實並非如此。她指出,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相關投資或組織調整時,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而非單純送件備查。

 

她進一步說明,「申請核准」四個字本身就代表主管機關擁有實質審查權限,金管會不僅可以審查文件,也有權評估交易內容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公平,甚至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

 

施芸婷表示,這與一般《公司法》規範下的申報生效制度完全不同,主管機關在金融產業監理架構下,本來就擁有更高密度的審查權責。

 

她也指出,如果金管會最終核准股份轉換案,對轉換價格仍有異議的少數股東,依《企業併購法》規定,可於股東會決議後20日內以書面請求公司收買股份。若雙方於60天協商期間內無法達成共識,公司則須於期限屆滿後30日內向法院聲請裁定股份價格。

 

不過,施芸婷坦言,對少數股東而言,這些程序其實都屬於最後防線。

 

「如果金管會最後同意了,基本上這些日期,對我們而言,就像人在面對死亡時,提前知道自己可能什麼時候離開。」

 

她表示,少數股東真正期待的並不是進入後續法律攻防,而是希望金管會能在核准前充分行使法定權限,把股東所提出的疑慮與不合理之處納入考量。

 

施芸婷強調,少數股東最在意的從來不是程序本身,而是交易是否公平。她呼籲金管會善用法律賦予的審查權力,回應市場對股份轉換案最核心的質疑,讓少數股東的權益獲得應有保障。

 

隨著股東會落幕,元大投信股份轉換案並未畫下句點。

 

對少數股東而言,股東會只是第一戰。

 

真正的下一戰,現在才要開始。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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