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2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並推動月經教育;學校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除健康飲食教育外,增列心理健康教育。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2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並推動月經教育;學校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除健康飲食教育外,增列心理健康教育。
不過,有關立委提案要求學校供應膳食禁止使用乙型受體素(瘦肉精)入法,因朝野立委意見不同,保留送黨團協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教育部長鄭英耀率官員列席。
現行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專科以上學校得視需要開設健康相關課程,正面表列應包含健康飲食教育。初審通過條文增列心理健康教育,以建立學生心理健康的認知、自我覺察能力,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
初審通過條文並增訂,學校對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依學生年齡、學習階段及校園實際需要,得適時輔導、管理或限制其使用,並訂定適當管理規範。
因應月經平權議題,初審條文增列,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並推動月經教育。
學校應加強預防及矯治工作的健康部分,除現行的視力不良、齲齒、寄生蟲病、肝炎、脊椎彎曲等,初審通過條文增列聽力不良。
此外,現行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初審通過條文也增列禁止電子煙、新型態菸品;校園禁售產品除原有的菸品,亦增列類菸品與尼古丁產製品等有害身心健康的物質。
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最後宣布法案初審完成,保留條文送交黨團協商;其餘條文則在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建議下,經羅廷瑋宣布,將有共識條文先送院會處理。(編輯:謝佳珍)115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