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對少子化與不孕夫妻反覆接受人工生殖療程的經濟壓力,衛福部國民健康署27日宣布再加碼「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方案」。從9月1日起提出資格審查申請者,每一胎第2、3次完整試管療程補助都提高5萬元;受術妻未滿40歲者,原本每次最高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40歲至未滿45歲者則由8萬元提高至13萬元。
這次加碼的重點不是只提高「第一胎」補助,而是降低不孕夫妻需要進行第2次、第3次療程,以及準備再生一胎時的經濟門檻。國健署資料顯示,截至2026年7月底,已有超過7.2萬對夫妻接受試管嬰兒補助,政府累計補助約89億元,協助超過3.1萬對夫妻迎接約3.6萬名新生兒,其中1802名為第2胎、6名為第3胎。
值得注意的是,試管嬰兒3.0上路後,申請結構已經開始改變。國健署統計,目前申請案件中第2胎以上占11%,相較2.0方案時期的4.1%明顯提高。國健署長沈靜芬表示,這也是政府決定進一步提高第2、3次療程補助的重要背景,希望除了協助不孕夫妻成功生下第一胎,也降低有意再生育家庭的治療負擔。
依新制,完成取卵、形成胚胎並進行植入的完整療程,受術妻未滿40歲者,每胎第2、3次申請最高補助15萬元;40歲至未滿45歲者,每胎第2、3次最高13萬元。新額度適用於2026年9月1日起提出資格審查申請者,並非以實際植入日期單獨判斷。
現行補助對象為至少夫妻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受術妻未滿45歲,且經醫師診斷需要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的不孕夫妻。依年齡不同,每胎可申請的補助次數也不同:受術妻未滿40歲者,單一胎次最多補助6次;40歲至未滿45歲者,每胎最多補助3次。
國健署表示,這波調整是行政院「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的一部分,希望透過提高療程補助,讓需要多次嘗試的家庭不必因一次療程失敗,就面臨龐大財務壓力。沈靜芬也提醒,補助增加無法改變生育力隨年齡下降的生理現實;有生育規劃的夫妻仍應及早評估,女性未滿35歲、規律性生活且未避孕一年仍未懷孕,或35歲以上半年仍未懷孕,建議儘早就醫。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