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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聯大收購文曄期滿,成交佔股權30%成最大股東!

2020.01.31
16:46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大聯大當時延長收購期間,同時將公平會認定本件交易無須申報,增列為收購成就條件,讓公平會有充裕時間對收購表示意見,此案在本月 15 日時成就所有收購條件,由於公開條件已成就,且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此件交易無須申報,因此交割完成後,大聯大會成為文曄最大法人股東。

 

半導體通路商大聯大針對延長公開收購文曄普通股期間屆滿,今(31日)對外宣布,本次公開收購的實際成交數量為1億7711萬股,約占文曄股權30%。由於公開收購條件均成就,且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本件交易無須申報,故2月6日完成交割後,大聯大將成文曄最大法人股東。

 



大聯大去年遭疑「是單方面違反收購邀約的強制行為」

 

大聯大去年11月間無預警宣布公開收購文曄,引起文曄極大反彈,隨後,宣布修改收購文曄公開收購說明書,並將收購期間延長至2020年1月30日截止;隨後,一名金融界人向《放言》投訴金管會「不應同意」大聯大延長收購文曄股權時間。並指出,大聯原定去年11月13日起至12月12日止收購文曄,之後延到2020年1月30日止,「無疑是單方面違反收購邀約的強制行為」。

 

該名金融界人士指出,大聯大宣布將以45.8的價格收購文曄股票5至30%的第二天起,股價就從36.1收盤價跳漲,最高漲到43.65,最高漲幅超過20%,股市上漲的原因,就是投資人相信大聯大會如期履約,以每股45.8的價格,購買文曄至少5%,至多30%的股權。「大聯大既然對社會大眾提出邀約,股民也在文曄股票上做出回應,大聯大就不應該單方面更改收購日期」;進而質疑,大聯大如果可以在次自行延長收購日期,會不會到新訂收購到期日「再度」宣布延長,甚至逕自宣布暫停收購?

 

金管會解釋大聯大延長原因是「參考各方意見」

 

為此,《放言》當時致電金管會證期局黃簡任稽核,向其詢問大聯能否在新訂的1月30「再度」延期?得到的回應是「不能,已經延後50天」。他說明,「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8條有規定,如「有正當事由」就可申報延期,法規也明定「不可以超過50天」,所以金管會沒有同不同意,或幫忙辯解等問題。

 

他也提到大聯大延長收購原因,這案子自宣布以來,被一些人質疑,不需要去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有些人覺得應該要,「所以他們公告有說,為了參考各方意見;讓公開收購案順利進行,以及消除被收購公司(文曄)的誤解」。

 

文曄本月20日董事會通過決議,將設法保障文曄獨立經營權不受影響,若未來大聯大違背此次收購案承諾,文曄將請主管機關採取必要措施。

 

大聯大收購到期實際成交數量 1.77 億股

 

如今,收購日期屆滿,外界關注後續狀況,大聯大今日對外公布,此收購案參與應賣數量達 2.71 億股,達原先預定收購上限,實際成交數量 1.77 億股,約占文曄已發行股數 30%,交易金額 81.12 億元;大聯大表示,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最低收購數量須達 0.3 億股、公平會認定本件交易無須申報,條件均已成就,「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在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 5 個營業日 (含第 5 個營業日),即 2 月 6 日內支付予應賣人」。

 

至於對價計算方式,大聯大將以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的股數,乘以每股現金對價 45.8元之數額,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此外,因參與應賣數量超過原先預定最高收購數量,大聯大將依計算方式以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購買,辦理退還應賣有價證券則延長期間至 1 月 31 日。

 

大聯大當時延長收購期間的同時,也將公平會認定本件交易無須申報,增列為收購成就條件,讓公平會有充裕時間對收購表示意見,此案在本月 15 日時成就所有收購條件,由於公開條件已成就,且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此件交易無須申報,因此交割完成後,大聯大會成為文曄最大法人股東。

 

 

照片取自《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卓越董事進修學院》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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