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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護航前副主委,只K尹衍樑兒子? 財金業者:李紀珠如不適任,須綜合獨董意見

2020.06.03
18:49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另一名金融界人士則說:「不能講金管會包庇前副主委,但金管會身為金融機構的最高主管機關,對政策推動的管理面、機制運作,還是要顧慮到公平性才能服眾。」

 

金管會一席「是公司治理效能面的議題」作為新光金獨董李勝彥所提出,副董李紀珠本職缺失,但公司卻「放任不管」等回應;引外界質疑,金管會是否護航前副主委,只修理南山人壽大股東尹衍樑,卻對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的「不適格」視而不見,一位金融界人士今(3日)接受《放言》訪問時呼籲,金管會顧及公平性才能服眾,「若李紀珠真的不適任,須綜合獨董意見。」

 



 

金管會:李勝彥提出的「是公司治理效能面的議題」

 

針對新光金獨董李勝彥指控副董李紀珠違背職務,涉嫌「變造文書」、「背信」等,並向金管會喊話除了超然獨立、公平、公正,宜「時效」、「專案」介入此事,否則將讓李紀珠誤以為朝中有人,繼續衝撞體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昨日下午回應相關問題,她說,金控負責人因投資關係可以兼任轉投資事業,還有子公司職務.但兼職個數,要確保本職跟有效執行。

 

有關李勝彥提出各項疑義,莊琇媛表示,是公司治理效能面的議題,本來《證交法》,金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都有相關規定,金控公司就要按理守相關規定並落實,如果獨董有反對意見,可按照公開發行的相關規定,向董事會反映,由新光金辦理公告,讓投資人了解。

 

李勝彥近日接受《放言》訪問時強調「自己已鮮少再指控李兼任元富違法,反而是監督她「本職」辦理情形」。

 

日前李勝彥也去函金管會反映李紀珠副董適格性問題,得到的回應卻是,「已正式回文新光金及李勝彥…金控公司要自己控管好,且確保董事兼這麼多,是否能充份達到兼職的有效性。」

 

隨後,李勝彥表示,所謂「已」發給新光金控和李勝彥獨董的函文,是去年108年6月26日之公文,自己已鮮少再指控李副兼任元富是違法,反而監督她「本職」的辦理情形,「但迄未得回覆,有自我陷入『背信』罪之嫌」;並強調,「本案我並沒指陳李副不可兼職或兼職個數過多違法,只指陳她拿不出屬於本職的九大職責辦理情形,而公司對此也『放任不管』,請勿轉移焦點。」

 

統整李勝彥在董事會的發言、去函金管會,以及受訪時的回應,他聚焦的問題是公司對李紀珠適格與否的問題「放任不管」,也曾私下透露「有很大的懷疑,金管會護航…」

 

雖然「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的第12條明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因投資關係,得兼任轉投資事業及子公司職務。金控公司負責人的兼任行為及兼職個數,應確保本職及兼任職務的有效執行。

 

但李紀珠坐領高薪,但實際職務未達標等消息在金融界盛傳,真的無法可管?今日再傳她薪酬加碼,還上看一億,不僅董事長吳東進挨轟是「拿股東的錢包養大肥貓」,也讓金管會遭外界質疑,如果李勝彥在董事會發聲有用,何必去函金管會?且金管會身為主管機關,只會修理南山人壽大股東尹衍樑的兒子,對董事長吳東進明顯不適格卻視而不見?難道是因為李紀珠是前金管會前副主委的緣故,想包庇前同事?

 

若李紀珠真的不適任「金管會須綜合獨董意見」

 

「一碼歸一碼!」一位金融界人士表示,南山人壽的問題是新境界系統損及保戶權益,而且遲未改善,金管會查核確認決議是杜英宗不聽取其他人的意見、專斷,考量的是恐會影響公司治理;新光金的問題則屬公司治理面。

 

「當然小股東會有這樣的質疑,但要金管會去管這個,全世界有哪一國家的監理機關會管到這?」該名金融界人士表示,可以揭露,但要監理機關去管上市櫃金融機構,要主管機關認定薪酬,「乾脆以後收回國有,公股化讓政府決定 李紀珠的薪酬,跟貢獻符不符合比例。」

 

再度重申,此事可以揭露,但要主管機關對個別上市櫃,所給予的薪酬,合理與否去做處分,這要求太過嚴苛。

 

另一名金融界人士則說:「不能講金管會護航前副主委,但金管會身為金融機構的最高主管機關,對政策推動的管理面、機制運作,還是要顧慮到公平性才能服眾。」

 

該名金融界人士指出,金管會管理南山人壽的做法有所本,但新光金問題多年 不平靜,不僅該公司要適時做一些管理,讓公司繼續健全的往前走,金管會也必須要了解,獨立董事對專業經理人為何提出疑義,甚至頻頻對外表達不信任的原因,「如果李紀珠真如李勝彥講的不適任,就必須要綜合獨董做出的意見,做出有效管理,及後續處理安排,才能對新光金股東有所交代,否則常常看到新光金不斷被報導,做為主管機關卻坐視不管,對新光金股東公平嗎?」

 

 

照片來源:李紀珠臉書、維基百科、網易財經、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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