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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票懲處出爐!民進黨團: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將開罰3萬、停權3年、移送黨中央!

2020.12.30
11:07a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柯建銘指出,「黨團決議停權3年」,也就是只能盡義務但沒有權利,包括選擇委員會以及擔任幹部的權利。

 

立法院24日表決相關萊豬進口9項行政命令,不過民進黨3名黨籍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皆跑票。民進黨團今(30)日召開黨團大會決定,將開罰3萬,並停權3年,未來不得選擇委員會、不得參選召委,也不得擔任黨團幹部。黨團也決定後續將再交由黨中央處理。

 



總召柯建銘表示,關於黨紀處分問題,都照程序來,共分成兩部分,第一,根據組織規程第31條,將送至中央黨部作為公職候選人提名的參考。

 

柯建銘指出,再者則是黨團內部可以自行處理,包括組織規程第6條與第30條,沒有一致投票的人予以開罰、在下會期不得選委員會,也不得擔任當幹部。他說明,第30條比較重大,「黨團決議停權3年」,也就是只能盡義務但沒有權利,包括選擇委員會以及擔任幹部的權利。

 

「以上結論黨團一致通過,」柯建銘表示,黨團的部分已經處理,要移送中央黨部的也移送了,剩下就是中央黨部的事情,3名綠委也有3天的申訴期。

 

針對當天另有8名未完全與黨團一致投票的綠委,柯建銘回應,這些人有的是上廁所,有的是按錯後再更正,情節非常輕,他們會再去紀律委員會說明。

 

針對罰錢部分,幹事長鄭運鵬後續說明,將開罰3萬元。

 

 

記者高逸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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