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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違反「黨政軍」條款免罰200萬?江啟臣護航趙少康:中評委無決策權屬「顧問性質」!

2021.02.18
10:54a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江啟臣解釋,廣電條例規定很清楚,政黨黨務工作人員,「但顧問性質不在此限」。他表示,中評委根據黨章相關規定,就是建議性質、諮詢性質的顧問,沒有決策權。

 

國民黨昨日宣布正式增聘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為中央評議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若趙接受該職位便會開啟調查,以釐清是否違法。國民黨主席江啟臣今(18)日表示,依廣電法規定,屬「顧問性質不在此限」,而中評委並沒有決策權,只是屬於建議性質的顧問,因此不在此限。

 



由於趙少康是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也是代表投資法人的大股東,根據廣電三法明定,若有黨政軍身分不得投資、經營媒體。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照現行法規對於黨職定義,只要是依照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就認定屬於黨務人員。他說明,初步檢視中評委職位明定在國民黨黨章之中,不過確切認定,仍要由NCC委員會議合議制決定。

 

NCC表示,一旦趙少康確實收到聘書,且接受該職位,便會進行蒐證,進一步釐清是否違法。

 

江啟臣今日被媒體問及此事,他解釋,廣電條例規定很清楚,政黨黨務工作人員,「但顧問性質不在此限」。他表示,中評委根據黨章相關規定,就是建議性質、諮詢性質的顧問,沒有決策權。

 

江啟臣再說,現在黨內中評會幾乎只有一年開一次會,收集大家意見,如果有興趣可以調開會畫面,中評委上台暢所欲言,主席在台上聆聽,黨內會做紀錄送中央委員會參採跟決議。

 

「中評委沒有任何決策權,依照廣電法規定,是不在此限的人,」江啟臣再次強調。

 

《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3條定義,黨務人員為依照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人員,但屬顧問性質者,不在此限。還有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各部門及直轄市、縣(市)分支機構之正、副主管。

 

廣電媒體違反黨政軍條款,將可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記者高逸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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