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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立委補選週日登場!中檢:不論投票所30公尺內、外 發現「監控」等妨害行為將依法究辦!

2022.01.07
11:23a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黃謀信指示,若民眾有妨害或擾亂投票行為,例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情形,不論是否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都將依法究辦。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將在本週日登場,台中地檢署5日召開「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二選區缺額補選第5次選舉查察會議」,針對各界關注的「監控投票」議題,台中地檢署檢察長黃謀信昨(6)日在聲明中表示,不論是投票所30公尺內、外,若有「監控」等擾亂投票行為,將依法究辦。

 



台中地檢署5日下午邀集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處長、機動站主任、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刑事警察大隊長、霧峰分局、烏日分局、清水分局分局長及偵查隊長,召開選舉查察會議。會中除了提報現階段各機關相關情資蒐報及賄選查緝作為、規劃佈署外,也請各機關於距離投票日之倒數時刻,針對各種與選舉相關之不法案件務必進行積極蒐報、嚴正查辦。

 

針對投票當日,可能之擾亂投開票秩序行為進行討論,黃謀信指示,若民眾有妨害或擾亂投票行為,例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情形,不論是否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只要行為構成刑法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即依法究辦,勿讓藉機滋事者心存僥倖,擾亂及妨害投票秩序,挑戰公權力,使民眾得以安心完成本次投票,確保公正選舉。

 

另一方面,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詹益昌昨日也到霧峰分局做「選舉查賄制暴」重點任務提示,他強調,這次立委補選除了嚴守行政中立,更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遏止賄選、暴力、賭盤及假訊息等介入而影響公正選舉之不法犯行。

 

台中地檢署表示,對於本次立法委員缺額補選查察,以法律及證據為執法依據,嚴守行政中立及程序正義,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地位,只要有證據,即積極主動展開查察,以遏止各式賄選、選舉賭盤及不實訊息等不法犯行,並阻斷各類暴力介入,對於任何違反選罷法等犯罪情事,依法嚴辦,絕不寬貸,期能在此次立法委員缺額補選期間,維護公正、乾淨選舉之舉行。

 

 

圖片來源:翻攝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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