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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爆爭議下台!陳琬惠質疑「縱放高官」要法務部說明⋯高檢署說明時間軸曝:馬政府時期簽結 

2023.02.18
16:49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劉秀敏

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指控11年前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疑似召妓、涉嫌接受性招待,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爆料時質疑,當初南檢檢察官上簽呈想查陳宗彥是否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最後卻無疾而終,質疑司法不彰,然而據高檢署說明的時間軸可發現,其實該案是在馬政府時期簽結。

 

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指控11年前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疑似召妓甚至涉嫌接受性招待,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爆料此案時質疑,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的陳宗彥涉嫌接受性招待、協助性交易業者開小差,台南地檢署偵查其是否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簽呈卻無疾而終,質疑南檢縱放高官,更喊話法務部長蔡清祥徹查,不過該案「查無事證」的簽呈實際上是在馬英九執政時期的法務部長羅瑩雪任內簽結。

 



陳琬惠17日召開記者會爆料陳宗彥11年前疑似常態性召妓、涉嫌接受性招待等情事,提供的資料中也出現一張簽呈,是當時南檢檢察官上簽呈給時任檢察長費玲玲請示偵辦陳宗彥及業者,主旨寫明「陳宗彥、連恆及王孝瑋涉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罪嫌,請准簽分他案續行偵辦」,最後卻不了了之,並點名行政院長陳建仁、法務部長蔡清祥質疑「當初為何簽結?」

 

法務部則表示,此案件是10年前左右的案件,法務部獲悉後已請台高檢署儘速瞭解原委,釐清外界疑義,以昭公信。台灣高等檢察署今(18)則發出新聞稿表示,關於陳宗彥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及外界質疑南檢有包庇情事,法務部對此非常重視,指示高檢署進行調查,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今日已指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偕同高檢署台南檢察分署檢察官組成調查小組,至南檢調取該案相關卷宗及簿冊。

 

高檢署表示,經初步了解,該案是台南地檢署「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覺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姓前局長等人涉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嫌疑,於103年4月14日簽請另分他案,翌日經檢察長核章以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偵辦,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致社會產生誤解。

 

該案分案後,圓股檢察官與接辦之義股檢察官(同年9月3日因職務異動原因接辦)均有持續採取相關偵查作為,經年餘調查,認為尚乏積極事證足認被告等人有何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行,於104年8月31日簽請報結,經檢察長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台南地檢署已於今日就是否有媒體報導所載未查明的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犯嫌,另行分案調查。

 

根據高檢署解釋,當年調查陳宗彥是否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簽呈,是在103年4月14日簽請分他字案,經調查後因「尚乏積極事證」而於104年8月31日簽請報結,而這段時間是由馬英九執政,時任法務部長為已故的羅瑩雪。

 

 

圖片來源:行政院YouTube、民視新聞、陳琬惠國會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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