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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假消息內政部出手修法 最重罰30萬元

2018.12.07
17:32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為了杜絕假消息散布,內政部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明訂重罰30萬元。圖為內政部長徐國勇。

 

「假消息」滿天飛,讓九合一選舉爭論不斷,對於假訊息的流傳與不實攻擊,政府在第一時間無法遏止,內政部出手了!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對於假消息和假新聞加以定義,並明訂重罰30萬元。

 



近年網路科技發展迅速,訊息來源管道多元,雖然方便但「假消息」的傳播已造成選舉、救災等方面重大影響,儼然成為了「國安」問題。內政部表示,考量不實資訊之流竄已嚴重影響國人社交生活及社會安寧,加上過往法規已不合時宜,針對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進行這次修法。在昨(6)日通過3修正法案,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災害防救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其中《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後將假消息明確定義,針對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由現行的罰鍰3萬元以下,調高為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而《災害防救法》方面,增訂「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科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另散布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若有危害安全之虞,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防杜假訊息及為遏止外國勢力介入我國選舉,也增列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陸、港、澳人士及團體委託刊播,違反者將處新臺幣20萬至1,000萬元,或該廣告費2倍以下罰鍰。

 

最後,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強力杜絕假訊息氾濫,還給國人獲取正確訊息之權利,並建立公平優質選舉環境。相關修正草案後續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圖片來源:內政部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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