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榮泰說,軍事審判僅針對現役軍人觸犯了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以及抗命等軍事犯罪行為的時候,才啟動軍事審判,「並非對所有的行為」...
總統賴清德昨日裁示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外界認為國防部長顧立雄12年前是洪仲丘案義務律師,質疑「顧部長打臉顧律師」。顧立雄今(14)日赴立院備詢前表示,初衷不變,「不如說要打造一個全新的軍事審判制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原則」;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說,這已限縮使用對象跟行為的態樣,跟過去的軍事審判的全面實施截然不同。
顧立雄表示,他的初衷不變,因為過去的軍事審判制度,確實有不被人信任的歷史存在,與其說現在是在恢復軍事審判,「不如說要打造一個全新的軍事審判制度,是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原則的全新軍事審判制度,所以要全盤來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
顧立雄再說,當然也讓軍法官的身份獲得保障,所以要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軍事法案組織法,乃至於軍事檢查署的組織法等等,要揮別的是過去那一段不被人信任的軍事審判,重新建構一個兼顧人權保障、發現真實及軍紀維持的新軍事審判制度,他的初衷並未有任何改變。
顧立雄說,從民國103年到現在為止11年間,因為沒有從事軍事審判的工作,相關人才、制度、強化作為跟軍法官身分保障等等都付之闕如,一旦從由平轉戰的時候,不可能憑空生出一個能夠發現真實、兼顧人權保障及軍紀維持的審判制度,「所以現在就應該做好相關這個平時審判制度,重新打造一個合乎公民法院制度設計的軍事審判制度,才可以因應這個平戰狀態。」
媒體問及,過去軍審被認為是一條軍方一條龍,未來軍檢跟軍事法官,是由法務部還是國防部決定?
顧立雄回說,過去沒有將軍法官身分保障、法院組織的獨立提升到法律位階,所以這次提出法律的位階,有軍法人士條例、相關組織法,從法官甄選、養成、身分保障、評鑑以及淘汰等等,都要依照現行類似法官法的相關規定,「讓軍法官確實得到獨立性,才能夠符合大法官憲法解釋意旨。」
顧立雄表示,將會有多元甄選的管道,最重要的是軍法官本身,不會因為受到外部、包括國防部的干涉,維護審判獨立性不容外部干涉。
卓榮泰則說,軍事審判僅針對現役軍人觸犯了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以及抗命等軍事犯罪行為的時候,才啟動軍事審判,「並非對所有的行為」,已經限縮使用對象跟行為的態樣,跟過去的軍事審判的全面實施是截然不同的。
卓榮泰表示,有些軍事審判人員和組織,還會進一步去全面的展開必要的修法跟立法,在現階段民主成熟的時代,一定按照法律的規定一步一步的來完成,希望各部會能夠把所有總統昨天的裁示,相關部會的職務一定要限期的來考核、完成,才能夠有整套的制度來維護國家的安全。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