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指出,經訊問李姓、楊姓2名被告,綜合2人供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足認李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台南市消防局爆出貪瀆弊案,24日遭檢廉兵分8路搜索,一共傳喚10人到案說明。除了前消防局長李明峯外,還包括秘書、搶救科長、車保場長等人,檢察官訊問至凌晨,認為被告李明峯、楊姓女密友涉收受曾姓業者賄賂300餘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提出聲押獲准。據了解,李明峯與楊姓女密友關係匪淺,承攬消防月曆,還曾在2022年以數位行銷公司負責人身份,出席記者會。
據了解,只要有民間企業願意捐贈消防車輛或裝備,就會優先推薦高壓細水霧幫浦消防車,由相關人員向楊女名義上的「一人科技公司」簽約下單。據指出,實際上捐贈款項會轉向曾姓業者公司購買消防設備車輛,李明峯與楊姓女密友則藉此收受回扣。不僅如此,2人還曾經協助曾姓業者送審消防設備工程相關資料,讓其順利通關。
法院指出,經訊問李姓、楊姓2名被告,綜合2人供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足認李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楊姓被告亦涉犯同條例相關罪名,犯罪嫌疑均屬重大。
法院並認為,2人涉案情節及所涉法條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足認存在逃亡、勾串證人或共犯、湮滅證據之虞,符合羈押要件,經衡量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取代羈押,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