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表示,第一點異常是李麗娟無法說明凱思的人與錢,被認定是人頭;週刊報導凱思金流水位高達3、4000萬元,明顯與李麗娟的薪資、財力不符,加上狗仔、金主與李麗娟素無往來,說詞明顯與物證兜不攏,恐被改列貪汙被告。
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再被《鏡週刊》爆料,檢方已過濾狗仔公司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相關金流,證明黃才是實際負責人。對此,律師黃帝穎今(6日)發文表示,身為「實際負責人」,李麗娟應可輕易提出自己指揮狗仔的證據,且至少有四個狗仔的勞健保在凱思;對於臺雅等人脈金流也應說明,但狗仔和金主同會被傳喚,彼此供述交互勾稽比對,李的說法只要兜不攏就可能被列貪污案共犯。
黃帝穎指出,《鏡週刊》今爆料檢調專案小組在跨年前夕首度約談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由於相關金流已過濾完成,證明黃國昌才是凱思國際的實際負責人,李麗娟則是黃涉貪的幫助犯,形同黃國昌所設的防火牆已遭突破。
黃帝穎表示,第一點異常是李麗娟無法說明凱思的人與錢,被認定是人頭;週刊報導凱思金流水位高達3、4000萬元,明顯與李麗娟的薪資、財力不符,加上狗仔、金主與李麗娟素無往來,說詞明顯與物證兜不攏,恐被改列貪汙被告。
黃帝穎強調,公司經營的基本題是人與錢,李麗娟若為凱思實際負責人,應可輕易提出自己指揮狗仔的證據,且至少有四個狗仔勞健保在凱思,而對於臺雅等人脈金流也應說明,但狗仔和金主同樣會被傳喚,彼此供述交互勾稽比對,李麗娟說法兜不攏就可能被列貪污案共犯。
黃帝穎說,「經驗法則上,李麗娟如果不是凱思人頭,早就提告週刊了。」他也提出,第二點異常即是臺雅被報涉行賄黃國昌狗仔公司200萬元竟未提告。
黃帝穎質疑,臺雅集團為高資本額具相當規模的企業,週刊已連續多期報導以200萬元流向黃國昌狗仔公司凱思國際,臺雅竟從未說明,更未否認200萬元是黃國昌為個案質詢法務部長的對價,大公司遭報導指涉嫌行賄立委200萬卻不敢提告,明顯異常。
黃帝穎再指,第三點異常是凱思被報是黃國昌狗仔公司涉收賄同樣未提告;正常商業公司若遇不實報導,為維護商譽,公開澄清甚至提告都基本作為,但多期週刊報導凱思是黃國昌狗仔公司卻不敢提告,從未澄清、從未否認為黃國昌養狗仔,更不敢否認收受臺雅200萬元,顯然異常。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