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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總統「就是打假球」!黃帝穎提「3大法律謬誤」...諷藍白「轉移不敢倒閣的心虛」:政治口水鄉民都寫比較好

2026.01.14
13:49pm
/ 放言編輯部 謝曉菁

黃帝穎批評,藍白提案提案彈劾總統是「打假球」,案件根源在於行政院長不副署違憲惡法,「如果是行政院長的責任,那怎麼會彈劾總統?」

 

立法院今(14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公聽會。民進黨團學者專家代表、律師黃帝穎批評,藍白提案提案彈劾總統是「打假球」,案件根源在於行政院長不副署違憲惡法,「如果是行政院長的責任,那怎麼會彈劾總統?」他直指,藍白明顯是為了轉移不敢倒閣的心虛。



針對藍白兩黨對總統賴清德提出彈劾,黃帝穎今日於臉書發文指出,此彈劾案在憲政層次上有三大法律謬誤。第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對於閣揆的不信任案,門檻只要二分之一委員同意,行政院長就必須在十日內提出辭職,「如果要讓閣揆負起不副署的政治責任,簡單來說就是提起倒閣,行政院長就會去職」。

 

不過,黃帝穎表示,彈劾須經過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所以在法律實務上不可能,「藍白明顯未達門檻的情況下還要提出,這是憲政上的打假球,所以只是心虛轉移不敢倒閣的這樣一個焦點」。

 

第二、在於彈劾追究的是法律責任,黃帝穎直指,「藍白的彈劾理由通天都是政治口水,明顯是法律上的打假球」。他說明,在113年憲判字第9號的揭示理由,「對於公職人員之彈劾係未發動司法懲戒之程序,以追究公職人員違法失職之法律責任,而非追究其政治責任,彈劾之目的亦非處理政治問題」,所以大法官其實超前就打臉了這一次所謂彈劾的理由。

 

黃帝穎表示,彈劾理由至少要寫得像法律上面責任的追究,或者是寫得像犯罪的起訴書,才會符合這樣的一個法律要求,「但是裡面卻寫了大惡罷摧毀台灣民主,放任台積電赴美投資、造謠抹黑等通天政治口水」。他嘲諷,「如果要講政治口水,網路鄉民寫得比藍白這份彈劾理由好」。

 

第三、如果通過彈劾案,要送到憲法法庭,「但是現階段是藍白全面否定憲法法庭,彈劾總統最終由憲法法庭審理」,黃帝穎指出,連憲法法庭都遭藍白否定,「那現在提彈劾案從頭到尾就是打假球」。

 

而針對行政院長不副署之行為,黃帝穎認為,「行政院長其實不副署違憲惡法,具有憲法上的正當性」。他說,全球的民主國家只有台灣的憲法法庭遭癱瘓超過一年,有500件的人權救濟案件,只因為藍白強推的《憲訴法》二度杯葛大法官,讓台灣發生世界極為罕見的憲法法庭癱瘓的憲政危機。

 

黃帝穎指出,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必須守護民主憲政,當違憲惡法發生時,行政院長採取不副署讓違憲惡法無法生效,避免傷害的發生,這才是守護民主憲政。黃帝穎提及,前大法官許志雄曾表示,他拒絕為毀憲亂政的法律案及預算案等背書,行政院長不副署可以阻止公佈施行,立法院若無法容忍,可以倒閣以追究行政院長的政治責任。

 

黃帝穎說,現在藍白提起總統彈劾案,三分之二門檻顯然不到,「可藍白過半輕易可以倒閣,在這邊採取憲政上的制衡機制捨盡求遠,明顯就是打假球」。黃帝穎認為,總統依據憲法忠誠義務,對於國會違憲的要求不應配合打假球,所以對於所謂不論是一問一答、質詢或是對於總統要提國情報告等相關的內容,這個部分都是總統權力,無從讓立法院假藉由彈劾的名義要求總統到立法院接受質詢。

 

最後,黃帝穎表示,113年憲判字第9號已針對國會擴權法案中,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判決違憲同一法理,「美國總統到國會發表國情諮文,也是發表之後即離開議場,美國的國會議員並沒有質詢權」。

 

 

圖片來源:新聞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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