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慶京說,檢評會決議書詳實記錄林俊言違法偵辦的事實,證實檢察官濫權與檢察體系的墮落,更直接證明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如何以違法手段,試圖編造政治劇本,並在違法事證確鑿後,依然獲得檢察制度的包庇與升遷。他說,這種做法如同對台灣法治尊嚴的公開挑戰。
涉京華城弊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先前指控,曾偵辦該案的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對其偵訊時間過長、將偵訊內容洩露給媒體等,請求檢評會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經調查後認為未達懲戒的重大違失程度,因此決議評鑑不成立,不過也認部分行為不當,移請新北地檢署作職務監督處分。對此,沈慶京發文表示,決議書認定林俊言的行為確實不當,卻不敢直接決議移付懲戒。他稱,維持官僚體系一貫的官官相護惡習,顯然是輕輕放下,令人遺憾。
沈慶京宣稱,雖然這份決議書在結論上維持了官僚體系一貫的「官官相護」惡習,但是認定林俊言檢察官行為確實不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勤慎執行職務」義務,只決議移請新北地檢署作職務監督處分,不敢直接決議移付懲戒,顯然是輕輕放下,令人遺憾。
沈慶京說,檢評會決議書詳實記錄林俊言違法偵辦的事實,證實檢察官濫權與檢察體系的墮落,更直接證明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如何以違法手段,試圖編造政治劇本,並在違法事證確鑿後,依然獲得檢察制度的包庇與升遷。他說,這種做法如同對台灣法治尊嚴的公開挑戰。
沈慶京表示,檢評會決議書證實,林俊言檢察官曾於台北醫院會議室,說要用不錄音不錄影的情況下與他「聊天」兩個多小時,期間跟他說:「柯P不是好人,你沒有必要為他犧牲,你做到今天這樣成就不容易啊,我已經將手上資料給銀行,讓銀行對你們公司抽銀根,我也扣押京華城土地,你公司也會不見了,你身體不好法院也不會讓你交保。」
沈慶京說,後續林俊言以「視察監所」名義到台北醫院,當天要動手術,被手銬腳鐐和鐵鍊綁在病床上,林一早到床邊,又再重覆要求認罪,否則不能交保,公司也會受到損害。
沈慶京也表示,2024年10月18日林俊言提訊他到北檢十點開庭,自己和律師原本約好早上九點要律見,我九點零五分一到北檢地下室的偵訊室,沒見到律師,反而是林俊言又來威脅逼迫認罪,林俊言還刻意下令法警「不要讓律師知道」他單獨與我見面。他說,這些行為,檢評會已明確認定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2 條之勤慎義務,並移送職務監督。
沈慶京批評,這正是司法「雙重傷害」的起點,第一重傷害是檢察官公然濫權,以毀滅民間企業、持特定政治立場偵查、並排除律師陪同偵訊等不正手段,企圖逼取「咬出柯文哲」的假證詞;第二重傷害則是檢察體制對不正辦案的輕縱。
沈慶京也呼籲,法院審慎檢視本案偵查程序的合法性,凡是透過不正訊問、排除律師、威脅利誘所得之證詞,均應不得作為證據,並應立即對京華城土地解除非法扣押,還給廣大股東一個公道。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