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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留伏筆!「小沈1500」二審可補強證據...吳靜怡揭露「囚徒困境」:柯、沈互猜對方要認什麼

2026.03.27
11:31am
/ 放言編輯部 吳思嬋

吳靜怡:通常行賄的人刑責應該會比收賄的人低很多,但是沈慶京遭判10年、柯文哲17年,所以會陷入有趣的囚徒困境賽局,雙方必須去猜測對方會認罪哪些部分…

 

京華城貪汙案一審結果昨日出爐,檢方起訴柯文哲收賄沈慶京1500萬,法院判定「小沈1500」需有補強證據,才能證明為真實。政治評論員吳靜怡今(27)日上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專訪表示,法官一審判定,可能影響沈慶京在二審是否認罪,柯文哲跟沈慶京必須去猜測對方會認罪哪些部分。

 



吳靜怡表示,一審法官並沒有否定1500萬,而是為二審留下最重要的伏筆「補強證據」,並非不認定。

 

吳靜怡指出,法官判決裡提到,朱亞虎證詞「沈慶京於2020年的3月23號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12號的威京集團三樓主席辦公室內,指示朱亞虎等人,匯款210萬與柯文哲」,柯文哲無力辯駁,證實收賄沈慶京210萬元。沈慶京因此遭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主持人周玉蔻指出,一審法院判決沈慶京10年很重,就是要叫沈慶京二審「乖一點」,如果承認1500萬,應該就可以商談減輕罪刑。

 

吳靜怡表示,通常行賄的人刑責應該會比收賄的人低很多,但是沈慶京遭判10年、柯文哲17年,所以會陷入有趣的囚徒困境賽局,雙方必須去猜測對方會認罪哪些部分。

 

主持人周玉蔻指出,一審法官「判得很厲害」令人敬佩,就法論法,有證據的就判,沒證據的就叫你補強證據。

 

吳靜宜也指出,從一審判決是可以看出區隔性。吳靜怡點出,重要的是要告訴許芷瑜,在京華城全案裡無罪的人,不是沒有碰到錢、也不是沒有當人頭,他們都是中介;但是中介的行為跟操守、違背職務收賄罪沒有關係,「這是法官很重要的一個界定」。吳靜怡表示,吳順民身為應曉薇最大的助理,不可能不知道京華城案,但是法官判他無罪,因為他不是行賄者的概念。

 

吳靜怡也表示,其實如果許芷瑜跟1500萬有關,「我認為他的家人和他的律師法律攻防很簡單,他有拿1500萬的話,你就說有拿,你知道什麼就說什麼」。

 

吳靜怡也點出,相關證據連結性兜攏後,可以發現黃珊珊的證詞在一審判決裡很重要。她指出,柯文哲曾向黃珊珊說,小沈已付,意思叫黃不要再跟沈拿錢;證實了210萬收賄的這件事。

 

 

圖片來源:新聞放鞭炮、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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