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趟8天赴中國安徽的旅遊,團員只需負擔機票及第一晚住宿費,其餘食宿交通由中國台辦買單;行程到了餐桌上,話題卻從觀光轉向「台灣要變天」與支持特定總統候選人。台北地方法院20日對這起介選案作出一審判決,台灣安徽同鄉會李姓秘書長遭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前,李姓秘書長與台北市安徽同鄉會宋姓理事長在2023年間,涉嫌接受安徽省台辦處長「繆劍」指示,招攬地方黨部幹部及里長等24人前往安徽。旅行團在2023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成行,以「徽常皖美愛鄉之旅團」名義走訪合肥、六安、淮北等地。
參加者自行負擔來回機票及首日住宿費1萬6830元,其餘餐飲、住宿、交通等約3萬3000多元,由安徽省台辦支付。行程中不只有景點參訪,安徽台辦與當地官員也多次出席午、晚宴,包括當地統戰部官員,席間宣傳「兩岸一家親」、「一個中國」及反對台獨等政治主張。
檢方並指控,李男10月31日用餐時向團員表示,希望台灣隔年「變天」,由國民黨執政才能交流,並要求大家支持當時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北檢因此依《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李男與宋女;台北地院20日判李男有罪,宋姓理事長則獲判無罪。
值得注意的是,參加這趟旅遊的24人最後並沒有一併被起訴。檢方認為,目前缺乏足夠證據證明這些團員主觀上知道「接受旅遊招待」與「支持特定候選人」之間存在對價關係,因此以罪嫌不足不起訴。這也劃出本案一條重要法律界線:參團本身不等於介選犯罪,司法追究的核心仍是是否明知接受中國方面資助,並進一步配合影響選舉。
這起案件真正值得警惕的,是中國對台政治影響力並不一定透過秘密情報網進行,也可能包裝成同鄉會交流、地方旅遊、餐敘與低價招待。一端是中國台辦與統戰系統,一端則是台灣地方社團、里長與基層政治網絡,中間再由熟悉兩岸人脈的人士串接。
台北地院的一審判決尚未確定,但已讓這條「台辦資助—地方組團—落地招待—選舉動員」的操作鏈第一次有了具體司法結果。對下一場選舉而言,這也意味著中國介選的查緝範圍,已經不只盯著政治獻金或網路認知戰,免費與低價赴中旅遊同樣可能成為國安與選舉執法的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