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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擂台

讀者投書│柯文哲只是頭髮比較多的韓國瑜

2019.09.26
13:22pm
/ 傅硯翔

這位打著「新政治」標語組黨的台北市長,其實用的步數也跟國民黨的舊政治手段差不到哪裡去,大抵就是「犧牲非屬心腹的優秀屬下」、「把自己身上的污垢擦在別人臉上再喊別人髒」接著「繼續幹自己的齷齪事」等作為。

 

為了袒護心腹蔡碧如種種違反行政中立的作為,台北市長柯文哲又語出驚人地表示,「黨政分離要怎麼做,請議員示範一下」,並且加碼要求蔡英文總統示範什麼叫做黨政分離。這種兩套標準以及耍嘴皮子的回應模式,顯示出柯市長為了包庇下屬已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學起韓國瑜蔑視議員的態度,南有「高雄發大財」的無厘頭答詢、北則是「示範給我看啊」的無賴表現,不要只笑高雄人選出草包,台北人也只是選了頭髮比較多的韓國瑜。

 



「新政治」標語 舊政治手段

 

這位打著「新政治」標語組黨的台北市長,其實用的步數也跟國民黨的舊政治手段差不到哪裡去,大抵就是「犧牲非屬心腹的優秀屬下」、「把自己身上的污垢擦在別人臉上再喊別人髒」接著「繼續幹自己的齷齪事」等作為。這些污垢匯集於柯文哲一身,但柯市長仍然好意思喊出「新政治」,這種不要臉的樣子,大概也可以比擬製造白色恐怖卻敢講別人「東廠」的國民黨,或者是最近蹭返校的某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吧!

 

為什麼說柯市長「犧牲非屬心腹的優秀屬下」呢?柯文哲說,「請某某某來示範給我們看什麼叫作行政中立,我們就知道怎麼做了」。然而,行政中立是法律觀念的ABC,如果不知道怎麼做,台北市政府的編制下是有法務局的啊!柯市長難道沒有問過現任法務局袁秀慧局長嗎?

 

按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七、其他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禁止之行為。前項第一款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

 

違反法律已成事實

 

身為當年柯市長爆發首長逃命潮後,以「售後服務」為由,有責任感地「臨危受命」接下工作的現任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袁秀慧局長,絕對不可能連這樣基礎的法條都沒拿給柯市長看過。對於柯市長利用辦公場所處理政黨活動,或是蔡碧如在工作群組對公務員表達指示,這些明確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款的行為,袁局長也絕不可能沒有說明或建議過。因此,柯市長要求別人示範的原因,絕對不是不知道行政中立該怎麼做,而是寧願將法務局袁局長的專業踐踏在腳下,只為了保護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心腹。

 

不僅如此,柯市長既然都知道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卻裝不會還要求別人示範給他看,絕對不是柯市長想要公告周知他是一位「敗德的人」(其實已經眾所皆知),而是想要「把自己身上的污垢擦在別人臉上再喊別人髒」。要求他人示範的背後語意,其實就是指責他人「沒有示範過」。這其實是在指控提出質疑的議員以及蔡英文總統違反行政中立,因此柯市長只是無辜地有樣學樣。不過當記者問他是指誰黨政不分的時候,卻又開始耍賴裝無辜,跟他先前指蔡總統「旁邊的每個人都貪污」卻又拿不出證據、也不肯道歉一樣,將自己身上的污垢擦在別人臉上,再喊別人髒,典型的做賊喊捉賊!這跟韓國瑜市長自己講說別人會抹黑他吸毒,結果最後根本就只有他自己在講的情形,十分近似。難道學韓市長就是一種新政治的表現?

 

潑糞式回應 與韓國瑜有何差別?

 

上述這些踐踏專業與抹黑,都是十足舊政治的典範,這些轉移焦點的行為,更是為了繼續鞏固他所想要從事的行政不中立作為,這其實也是師承國民黨在台北市政府過去的舊政治行為:當年馬英九前總統在爭取總統連任時,2011年時任台北市長的郝龍斌,竟然大喇喇的在台北市政府展售中心販售「台灣加油讚」T恤以及馬英九公仔存錢筒等相關競選商品,且時間長達半年。時隔八年,柯文哲市長還是繼續用台北市政府的場地在為自己的政黨宣傳,好意思說自己是新政治?

柯市長恐怕還是要認真思考一下「新政治」的定義,這種潑糞式的回應其實很舊政治,恐怕也會讓人質疑,柯市長是否為了刷存在感而拼命向韓國瑜致敬,變成「只是頭髮比較多的韓國瑜」?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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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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