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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涉收中共1.7億元、配合指示反軍購!高檢署起訴求刑14年,前主任張俊傑求刑15年

2026.11.06
10:23am
文 / 放言編輯部 鄒景禹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國安案件,台灣高等檢察署今(6)日偵查終結,依《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高金素梅、辦公室前後任主任張俊傑、陳智葟及助理林怡君4人。檢方指控,相關人員涉嫌引進中共資金約新台幣1億7000萬餘元,在台發展組織,並配合中方指示影響國會議事,具體對高金素梅求刑14年、張俊傑求刑15年;陳、林兩人則因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檢指整合部落與國會團隊

 

檢方調查指出,高金素梅等人涉嫌將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整合為「祖靈之邦團隊」,採取「一套人馬、兩塊招牌」的方式運作,同時處理競選、問政與原鄉部落聯繫。

 

依檢方指控,張俊傑、陳智葟負責帶領團隊,林怡君則擔任高金素梅與張俊傑的代理人,往返兩岸,接收並傳達中共官員指示。

 

檢方認為,相關資源透過檯面上、檯面下兩種管道進入:一方面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作為經營選區與累積競選資源之用;另一方面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資金匯入國內,涉嫌為中共發展組織。

 

檢控金援與職務行為有對價,涉反軍購、影響法案審議

 

檢方指控,高金素梅明知張俊傑長期提供的資金,以及中方直接捐贈、可用於經營選區的資源,與配合中共指示具有對價關係,仍涉嫌透過張、陳、林等人接收指示,在立法院採取相關行動。

 

起訴指控涉及的行為,包括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針對日本代表處相關事項質詢及刪除預算、反對軍購案、利用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以及在委員會支持課綱微調等。

 

檢方認為,這些行為並非單純的政治立場表達,而是涉嫌與收受中方資源具有職務上的對價關係,因此以職務上收受賄賂及發展組織等罪嫌追訴。

 

高金求刑14年,檢方批利用監督職權配合中共

 

檢方在求刑理由中指出,高金素梅涉嫌與張俊傑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資源,利用立委監督職權,配合中共授意發聲、影響議事進行。

 

檢方並認為,高金素梅犯後推諉卸責、未見悔意,相關行為對國家安全、主權完整與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4年。

 

張俊傑涉安排赴中統戰訓練,棄保潛逃遭求刑15年

 

針對張俊傑,檢方指控他涉嫌引進境外資金發展組織,安排相關人員赴中國接受統戰訓練,企圖將組織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方指示影響國會議事。

 

檢方將其棄保潛逃、規避查緝的行為一併列入量刑考量,認為惡性重大,具體求刑15年。

 

張俊傑另涉高金素梅助理費案件,先前獲准以1000萬元交保,並接受電子手環監控,之後因破壞手環、逃匿而遭通緝。本次國安案件與先前助理費案件,屬不同起訴案件。

 

陳智葟、林怡君自白繳回所得,全案待法院審理

 

陳智葟、林怡君部分,檢方考量兩人在偵查中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並明確供述其他共犯涉及的犯罪情節,建請法院審酌量刑,但仍強調涉案行為危害國家安全。

 

高檢署表示,對危害國安案件,將持續縝密蒐證、追查資金與組織關係,依法追究責任。

 

高金素梅先前於11月2日以被告身分接受約談,經高檢署複訊後獲請回,並被限制出境、出海。此次起訴與求刑是檢方提出的指控及量刑意見,是否構成犯罪、應處何種刑度,仍待法院審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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