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懲處名單是否會考慮公布?黃珊珊回答,名單與內容,事務官的部分屬於公務人員要移送到考績會,調查報告本身還多了廉政委員會這一關,等廉政委員會看完政風處報告後,會再送到各個機關考績會去處理,而寄什麼相關懲處?則是由考績會來決定。
林森錢櫃大火釀6死、89人受傷悲劇,引發北市工安制度檢討與外界究責聲浪,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日前為以示負責,主動向台北市長柯文哲口頭請辭,不過柯尚未批准僅表示,待周四的政風調查報告出爐,自己反對出事後隔1天就提出懲處名單。對此,今(7)日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說,市長認為吳局長確實有「監督不周」,應給予懲處,但還是希望局長能夠留任,將所有制度建立並將漏洞補齊,事情做好後再來考慮去留。
針對錢櫃大火究責,北市府日前成立專案小組,由政風處調查過去稽查是否有缺失,待政風與專案小組查完以後,外部的廉政委員會將再來稽查是否有效。不過,名單還未公布,吳俊鴻日前卻向柯文哲提出口頭請辭,引來各界質疑背後恐有「棄車保帥」之意。而吳於議會備詢時則坦言,認為自己有監督不周的地方,請辭是為表示負責任,靜待政風調查結果。
黃珊珊今針對懲處名單指出,4月26日錢櫃大火,北市府消防局同仁當天救出156人、27分鐘撲滅火勢,這是一個很困難的任務,但他們做到了,所以打火弟兄是英雄,但在這個案子前面曾發生所謂稽查問題,他們在上禮拜交付相關任務給政風處,針對錢櫃林森店的消防檢查,從3月6日、3月30日以及4月22日的相關稽查狀況做調查與約談,目前為止有了初步結果,還是認為消防局在北市安全功不可沒,打火英雄在所有機制裡面非常稱職。
談到吳俊宏的請辭,黃珊珊表示,市長的看法認為,吳局長在督導相關稽查作業的確有「監督不周」情況,應該要給予懲處,在市長上任後,就算是政務官也是會記過懲處;另外,去留部分,「市長希望吳局長留下來把所有制度建立起來,並把漏洞給補齊」;並希望局長能留任,把事情做好再來考慮以後的事情。
相關事務官究責部分,黃珊珊進一步指出,1.現場人員責任:3月30日、3月30日與4月22日稽查表是不是有如實反應現況?是否涉有怠惰,沒有認真稽查、2.幕僚單位責任:照聯合稽查相關規定,幕僚單位必須在48小時內,把工安聯合稽查安檢表上傳到消防安全系統,這他們沒有做到,消防局與建管處歷來的工安聯合稽查結果,也是一樣要在第2天就要彙整,這也沒有做到,相關場所設備與檢修申報,直接登載合格而不是登載需補查,這部分與實際狀況不符合,幕僚單位也有相關責任。
3.督導人員責任:據聯合稽查相關規範,事前應安排2位指揮官輪流擔任,分別是消防局、都發局的副局長,指揮官要先做好事前準備與指揮,若指揮官無法親自帶隊,也應該指派相當層級人員,但顯然這幾年以來,2位指揮官都沒有盡到應有督導責任,消防局在工安聯合稽查作業裡面,並沒有即時察覺,督導單位也沒有發現中間有這麼大落差,48小時要上傳沒上傳、第2天要彙整也沒彙整,督導單位沒有改善缺失也有相關責任,另外督導單位裡面,有關工安督導會報要給市長的資料裡面,也沒有確實回報實際狀況,明明就有需補查,但是卻都記載為合格,造成府級沒辦法完成掌握狀況。
黃珊珊強調,現場人員、幕僚單位與督導人員責任,他們都會把相關責任包括建管處、都發局與消防局移送至各單位考績會來決定最後懲處結果。
至於懲處名單是否會考慮公布?黃珊珊回答,名單與內容,事務官的部分屬於公務人員要移送到考績會,調查報告本身還多了廉政委員會這一關,等廉政委員會看完政風處報告後,會再送到各個機關考績會去處理,而寄什麼相關懲處?則是由考績會來決定。
(記者翁子竣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