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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人選未定案不排除聲請「臨時董事」!教育部回應文大改選爭議:依私校法等規定審查

2021.04.23
10:32am
/ 放言編輯部 翁子竣

教育部強調,有關該董事會於110年4月21日召開會議改選第19屆董事之程序爭議案,「本部將就該會報核的董事改選結果,針對相關程序依私校法等規定進行審查。」


文化大學董事改選爭議持續延燒,文大財務金融系教授「家族派」代表張海燕遭「改革派」董事指控,日前他在未經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准許文大法律系教授、推廣部教育長許惠峰進場,許因而於會中以「任期已到」為由,要求第18屆董事張冠群、袁興夏離場。爭議行徑一出,引來各界議論聲浪,《放言》今(23)日致電教育部釋疑是否有進一步作為?教育部回應,將就報核董事改選結果,依照私校法等規定進行審查。

 



文化大學日前召開董事改選會議,並由張海燕擔任主席,董事人數共計10人;其中,許惠峰在張的邀請下,以前董事會法律顧問身分參與會議,許甚至在會中以「任期已到,不得合法參與董事改選」為由,要求張冠群、袁興夏離席。

 

不滿家庭派出招,後包含袁、張兩人在內,五名改革派董事紛以「不參與投票、收回選票」退席抗議,且當一名董事詢問有何依據時?許惠峰卻不斷聲稱「你們到法院去講啊!」;誇張行徑讓改革派董事大嘆宛如「圍事」,剩餘五名董事則繼續選舉,意圖直接通過改選議案。

 

據悉張冠群、袁興夏兩人2019年曾因訴訟遭解任,後士林地方法院核定假處份,允許兩人在判決出來前,繼續執行文化大學第18屆董事。《放言》昨就相關事宜向文化大學求證,校方則發布聲明回應,「對於近日董事會相關法律爭議,並無影響校務的運作,且校方尊重各方意見和立場。」

 

教育部今則回應《放言》表示,查文化大學第18屆董事會任期至110年4月6日為止,目前董事會任期已屆滿。依私校法第21條規定,董事會如無法在任期屆滿後4個月內,依正當程序選出下屆董事,使得文化有受損害之虞,本部為維持校務正常運作,將依法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聲請法院選任臨時董事代行其職權。

 

教育部強調,有關該董事會於110年4月21日召開會議改選第19屆董事之程序爭議案,「本部將就該會報核的董事改選結果,針對相關程序依私校法等規定進行審查。」

 

 

顯圖取自1988TEF臺灣教育論壇、理律文教基金會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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