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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自行頒「快篩令」違法!陳時中「親電溝通」無效、下令撤銷!陳玉珍再喊話「應因地制宜」保護離島

2021.05.24
11:15a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陳玉珍再度喊話,要指揮中心「因地制宜」,核准金門設置快篩站。

 

金門縣政府昨(23)日逕行公告,「搭乘民用航空器抵達金門航空站之旅客應配合實聯制、接受新冠肺炎快速篩檢,並自110年5月24日生效」,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等相關法律規定,且未事先向中央提出書面申請即逕行公告。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日親自致電溝通失敗,緊急撤銷「快篩令」。國民黨籍金門縣立委陳玉珍今(24)日在立法院記者會上喊話,要指揮中心「應地制宜」,核准金門設置快篩站,保護離島民眾安全。

 



指揮中心指出,針對國內跨縣市移動採取人員進出之管制作為,或要求民眾強制普篩等,屬全國一致性之重要政策,按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之規定,均應依中央指揮官之指示辦理,始符法制。

 

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7日即以發文予各地方政府,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若有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採行相關防疫措施,仍請貴府遵循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規定,應依指揮官指示辦理,以利整體防疫業務之執行」等語,促請各地方政府應依上開規定辦理之意旨,俾以符合事權統一之立法目的。又檢疫政策之決定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1目之規定,係屬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地方政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決策,始得據以執行,而陳時中近日也公開宣示:「中央決策、地方執行」,此乃權限分際之原則問題。

 

正值疫情嚴峻時刻,全國已一致提高至三級警戒,陳時中再三強調中央與地方應「標準一致、說法一致、腳步一致」之防疫原則,且業已建立每日全國疫情會議之機制,俾收統合協調之效,以避免各自為政,致生雜沓混亂影響整體防疫,為統一事權並維護法制,不得不撤銷上開違法公告。金門縣政府如仍有地方防疫之特殊需求,依法應先完備法律程序,正式提出計畫報請指揮官指示辦理。

 

金門「快篩令」遭撤銷,陳玉珍今日在國民黨團記者會上表示,金門現在是零確診的狀態,為了保護金門民眾的健康,縣府希望可以對旅客設置快篩站,而指揮中心也說了,如果地方政府提出完備的規劃,可以進行審核,並依據離島醫療量能綜合研議,因此,她要呼籲指揮中心「應該應地制宜,讓金門設置快篩站,保護離島民眾安全」。

 

 

資料照:記者吳栢妤/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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