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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不清」...董事資格「認定權」在廟方?林靜儀籲「信徒一起要求參選」!

2022.04.22
12:20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鎮瀾宮組織章程訂定不清,衍生出董事、董事長資格及改選爭議,林靜儀呼籲全台各地的信徒,一起在今天到大甲鎮瀾宮要求參選董監事。

 

大甲鎮瀾宮19日緊急發出開會通知,將在24日召開信徒代表大會,但董事資格、改選通知均受到許多質疑。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今(22)日在臉書指出,她近日收到許多地方民眾詢問「大甲鎮瀾宮董事、董事長改選」資格問題,詢問內政部民政司後得到結論,即鎮瀾宮組織章程對於董事「戶籍地」規範並不清楚,因此最終認定權還是在廟方董監事身上。她也呼籲全台的信徒,一起到大甲鎮瀾宮要求參選董監事。

 



大甲鎮瀾宮19日緊急發出信徒代表大會會議通知,但台中市議員施志昌及鎮瀾宮信徒代表易錦隆指出,根據民法,人民團體會員大會應於召開前15日通知各會,質疑鎮瀾宮做法明顯不符規定,且通知書也未載明是否改選董事會,令人質疑。

 

施志昌要求,台中市民政局公布大甲鎮瀾宮第十二屆116名信徒代表名冊,進一步檢視是否符合捐助章程;同時,由於已有民眾向檢方檢舉鎮瀾宮改選董監事有爭議,民政局應停止這次改選。

 

林靜儀今日也在臉書上提到,這幾天收到許多地方鄉親不斷詢問,關於大甲鎮瀾宮董事、董事長資格的問題,因此她再次請內政部民政司回應,最終得到兩個結論:第一、大甲鎮瀾宮主管機關是台中市政府,要怎麼認定和處理,就是台中市政府,就算有檢舉函、陳情函,內政部也是轉給台中市政府。

 

至於董監事的資格認定,內政部民政司官員指出,章程提到「大甲鎮8人、大安鄉3人、外埔鄉3人」的「大甲、大安、外埔、后里」,在他的認知中,是「章程寫得不清楚」,因此無法直接等同於「大甲、大安、外埔、后里的戶籍」,實際的認定取決於大甲鎮瀾宮的董監事。

 

林靜儀進一步問:「所以,如果董事戶籍在台北市,只要大甲鎮瀾宮董監事認為這位董事屬於「大甲鎮」的名額,也可以?」內政部民政司官員回應,「是。」

 

林靜儀依據內政部民政司提供的回應延伸指出:按照這個邏輯,只要「獲得大甲鎮同意代表」的有8人、「獲得大安鄉同意代表」的有3人、「獲得外埔鄉同意代表」的有3人、「獲得后里鄉同意代表的」有1人,就可能通通都不是設籍在這四個地方的信徒代表擔任董事喔!她也反問:「大甲、外埔 、大安 、后里 的信徒代表們認為可以嗎?」

 

鎮瀾宮組織章程訂定不清,衍生出董事、董事長資格及改選爭議,林靜儀呼籲全台各地的信徒,一起在今天到大甲鎮瀾宮要求參選董監事。

 

 

圖片來源:翻攝林靜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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