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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稱立院選舉綠開「八位數」利益誘藍委...民進黨提告求償百萬、勝訴捐作公益!黃: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2024.02.06
10:42a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對於被民進黨求償百萬,黃揚明回憶,他起初任記者前三年,月薪約為3萬多元,對一個初入社會的菜鳥記者,不吃不喝都要2年多才可能賺得到,「此舉若意圖使媒體記者噤聲,有絕對威嚇效果。」

 

媒體人黃揚明日前就立法院長選舉一事,爆料有綠營人士選前祭出「八位數」以上利益,期待特定國民黨立委能鬆動立場。民進黨昨(6)日晚間提告黃揚明、求償新台幣100萬,勝訴後將捐作公益使用;黃揚明也回應,他本人採訪內容比說的還多,絕非「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並說做公益有其他方式,「無須假借提告求償『做公益』來博取美名。」  

 



民進黨昨日晚間透過聲明表示,關於黃揚明先生於政論節目上散播「民進黨開出八位數字利益,爭奪立院龍頭」等謠言,相關情事經民進黨了解、純屬子虛烏有。

 

民進黨指出,黃揚明先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後續引發其他政論名嘴引述該言論,嚴重傷害民進黨名譽,「本黨提告追究其法律責任,求償新台幣100萬元,勝訴後將由本黨捐作公益使用。」

 

對此,黃揚明也在臉書發文回應,他先表示「謝謝民主進步黨、謝謝賴清德準總統」,指出第一、《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另外,第16條明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媒體記者為善盡監督職責發聲,民主進步黨為捍衛清譽提告,皆為民主社會常態。  

 

「本人能成為民主進步黨黨主席賴清德今年1月13日當選總統後,第一位由該黨主動提告的媒體人,深感榮幸」,黃揚明再說,第二、民進黨提告的案情,他已在上週六(2月3日)網路節目結束後,於粉專簡略說明,在此不多加贅述。 

 

第三、黃揚明直言,他本人採訪所知內容「比本人所說內容還多」,絕非如民進黨聲明所言「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相關佐證會在法庭上提出。  

 

第四、黃揚明回憶,他起初任記者前三年,月薪約為3萬多元,民進黨提出的求償金額100萬元,對一個初入社會的菜鳥記者,不吃不喝都要2年多才可能賺得到,「此舉若意圖使媒體記者噤聲,有絕對威嚇效果。」

 

黃揚明認為,今年起民進黨每年可獲得國庫撥給的政黨補助款2.4億元,真的要做公益,大可捐出更多款項,甚或透過執政政策手段照顧更多弱勢,「無須假借提告求償『做公益』來博取美名。」  

 

最後、黃揚明表示,他仍會持續站在監督執政者的崗位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再次謝謝民主進步黨、謝謝賴清德準總統。」

 

黃揚明三日曾於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長選舉前,媒體報導藍營內部傳出有四人「被盯上」,甚至有一度失聯的狀況,因此引發藍營高層關切,緊急固票。 

 

他指出,而在選舉結束後,立法院內確實傳出,有綠營人士在選前對特定藍委開出「8位數」以上的利益條件,期待特定藍委能鬆動立場;但在國民黨團下令分組強制監票、亮票的命令一下之後,就不存在跑票的空間,因此傳言中的相關利益條件都是「未兌現的空頭支票」。 

 

黃揚明強調,他描述的重點在於院長選舉前有各種傳言、故事,這段「八位數利益」傳言的真實性當然有待進一步查證,「但並非我憑空捏造想像,在此簡單說明。」

 

對此,民進黨當時即回應,相關指控茲事體大,媒體評論須負舉證責任,「如有證據,歡迎提供給本黨與檢調,倘若涉及不法,本黨絕對祭出黨紀處分,也將移送法辦。」同時民進黨也說,若無證據,相關人等不應含沙射影,傷及民進黨名譽,若有需要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黃揚明臉書、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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