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說,陳佩琪批柯文哲的羈押理由,但已有17位法官認定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涉嫌重大,柯文哲的律師也已閱卷,凸顯陳佩琪法盲無知...
柯爸爸告別式預計於3月10日舉行,而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羈押,妻子陳佩琪發文痛訴「法律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父親的告別式嗎?」律師黃帝穎今(24)日以兩點分析,直言陳佩琪「法盲發文」無助柯文哲,法律上對柯文哲不只沒幫助,更可能造成負面影響。
陳佩琪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可以申請, 不能指定時間, 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 法律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父親的告別式嗎?」
陳佩琪再說,柯文哲被羈押的理由是什麼,「就一場不知成員有誰, 不知何時開, 全程沒參與過的會議,這樣就說他圖利,委託別人申報政治獻金有誤失,就全歸他貪汙侵占」;她表示,柯文哲父親臨終既無法隨侍一旁,告別式也說他不能來參加,請問這是什麼世界?他們沒要特權, 他們要司法公平的對待。
對於陳佩琪的貼文,台北看守所今日上午也正式對外提出2點說明,第一、有關本所辦理收容人返家奔喪一事,係按「羈押法」第23條及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受理申請,於依法確認收容人同意後,經審慎評估探視安全及羈押(或行刑)秩序維護,決定返家日期,以兼顧司法公正及人倫關懷之制度目的。
北所指出,目前此案當事人(收容人或家屬),均未提出申請,針對相關評論或意見均予尊重。
北所中午再次針對這個事件做出回應,第一、本所係按「羈押法」第23條與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受理返家奔喪之申請,於依法確認收容人同意後,經審慎評估探視安全及羈押(或行刑)秩序維護,決定返家日期。
北所再說,第二、 「經查柯姓被告及家屬目前均未向本所提出返家奔喪申請,如後續接獲申請,將按前開規定及原則依法妥適審核,擇定安全適當之時機返家,以達返家探視制度目的。」
對此,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陳佩琪法盲發文無助柯文哲,法律上對柯文哲不只沒幫助,更可能造成負面影響。
黃帝穎指出,第一、報請戒護返家,羈押法有明文規定,對所有被告應一律平等,不因陳佩琪發文而有特權。
他列出「羈押法」第 23 條,「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回所;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羈押日數。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之必要者,經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準用前項之規定。」
黃帝穎再說,第二、陳佩琪批柯文哲的羈押理由,但已有17位法官認定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涉嫌重大,柯文哲的律師也已閱卷,凸顯陳佩琪法盲無知。
黃帝穎說,柯文哲羈押抗告高院4次,高院合議庭每次裁定均為3位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等罪嫌重大,計12位高院法官;北院重金庭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罪嫌重大裁定羈押,3位法官;北院強制處分庭2次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2位法官認定柯收賄圖利罪嫌重大;總共17位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涉嫌重大,「陳佩琪到今天還在扯柯文哲圖利貪污的羈押理由,凸顯陳佩琪迄今法盲,對柯文哲的官司毫無幫助!」
(圖片來源:黃帝穎、陳佩琪臉書、民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