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四島爭議最令人意外的一段歷史,是俄羅斯的前身蘇聯其實曾經正式答應過,要把其中兩座交給日本。
而且不是口頭談話。
是寫進經兩國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文件裡。
1956年10月19日,日本首相鳩山一郎前往莫斯科,與蘇聯領導階層簽署《日蘇共同宣言》。這份文件結束日蘇之間的戰爭狀態、恢復外交關係,也替日本加入聯合國清除重要障礙。
真正關鍵的是第9條。
日蘇同意恢復邦交後繼續進行和平條約談判;蘇聯同時同意,在日蘇和平條約正式締結之後,把齒舞群島與色丹島「交給日本」。
日本與蘇聯國會都批准了共同宣言,12月交換批准書後生效。日本外務省至今仍強調,這份宣言具有法律拘束力,而且一直有效。
問題出在另外兩座島。
日本要求擇捉、國後、色丹、齒舞四島全部處理;蘇聯只願意談齒舞與色丹。雙方對擇捉與國後完全沒有交集,因此1956年沒有辦法簽下真正的和平條約。
於是形成一個奇妙的外交結構:
先恢復邦交,和平條約以後再談;等和平條約簽好,再交兩島。
兩島歸還因此被鎖進一個前提——必須先有和平條約。
四年後,情勢又變了。
1960年日本與美國簽署新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蘇聯隨即發出備忘錄,表示只要外國軍隊繼續駐紮日本,蘇聯就不能按照原先方式交付齒舞與色丹;只有外國軍隊撤出日本並簽署和平條約,兩島才能交給日本。
日本立即反駁,表示1956年的共同宣言已經是經兩國批准的國際協議,蘇聯不能在四年後單方面加上新條件。
這從此把美軍問題正式塞進北方四島談判。
冷戰結束後,事情一度重新出現希望。
2000年,普丁訪日時確認1956年《日蘇共同宣言》仍然有效;2001年的伊爾庫次克聲明再確認,共同宣言是日俄和平條約談判的重要法律起點。
2018年安倍晉三與普丁在新加坡會談,更同意「以1956年共同宣言為基礎,加速和平條約談判」。
換句話說,這份已經超過60年的兩島安排,再次被抬回談判桌。
結果仍然沒有一座島回到日本。
2022年俄羅斯侵略烏克蘭,日本加入制裁後,莫斯科宣布停止和平條約談判。到了2026年2月,克里姆林宮已公開表示,日俄根本沒有和平條約對話。
這正是北方四島問題最大的荒謬之處。
最難取得的「俄羅斯願不願意交島」答案,其實1956年就曾經寫在紙上。
但那張紙同時寫著另一個條件:
和平條約簽完,才交島。
而日俄整整70年,就是簽不了那張和平條約。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