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將直接適用新的免稅額。立法院8月21日三讀《所得稅法》修正案,受納稅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每人免稅額提高50%,從10萬1000元提高到15萬1500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估計約237萬個家庭受益,整體稅收影響約80億元。
修法的政策目的,是降低育兒家庭所得稅負擔。
現行制度中,年滿70歲的本人、配偶與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已有加成50%的規定;行政院6月提出修法後,決定把相同加成概念延伸到未成年子女。
立法院21日下午完成三讀,正式把這項政策寫進《所得稅法》。因此不是等到2027年才開始計算,而是2026年度所得就可適用,換句話說,納稅人在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時就能使用新的15萬1500元免稅額。
這並不代表每個家庭「直接少繳5萬多元稅」。
免稅額提高的是計算綜合所得淨額時可以扣除的金額。每名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增加5萬500元,最後真正少繳多少稅,仍會依家庭所得、適用稅率及其他扣除項目不同而有差異。
但對有兩名、三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來說,可扣除的所得金額會隨子女數增加,確實具有直接稅負效果。
這次《所得稅法》三讀還有另一項容易被忽略、但影響範圍很廣的改變。
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以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未來比照全民健保費,在列舉扣除時不再受每年2萬4000元的上限限制。也就是說,對採列舉扣除方式的家庭,相關社會保險費負擔未來能更完整反映在稅負計算中。
財政部長莊翠雲先前表示,按照行政院版本估算,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後,稅收將減少約80億元,受益家庭約237萬戶。
立法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在2026年底前,進一步檢討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制度,避免經常性薪資提高後,扣除額減輕租稅負擔的效果逐漸被稀釋。
台灣近年育兒政策大量集中在托育補助、育兒津貼與現金給付,這次修法則是從所得稅制度切入。
它能不能真正提高生育率,不能只靠一項免稅額判斷;但對已經養育子女的家庭而言,至少從明年報稅開始,會是一項可以直接算得出來的減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