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湘仙呼籲,如果民進黨真心回應人民對改革的期待,應從「不護短、不袒護高官」做起!
教育部次長葉丙成上月於臉書、Threads等多個社群平台,提及台灣大學性平案,更發布對話截圖,洩漏被害學生身份。對此,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批評,葉丙成身為教育部次長,應秉持行政中立,「卻親自向社會大眾示範『違反性平案件的保密義務』」。她喊話教育部與民進黨政府,「不能選擇性無視,必須依法究責、還公義於受害者,方能重建社會對教育行政的基本信任」。
針對葉丙成爭議,黃湘仙於臉書以「校事會議嚴懲基層教師、輕縱高官違法性平保密?教育部執法雙標」為題表示,葉丙成違反性平案件保密義務,不僅涉及學生權益與校園制度,更凸顯官員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恪守性別平等與保密原則。
黃湘仙批評,葉丙成身為政務官,未恪守保密義務讓事件曝光,更透過擁有超過 31 萬追蹤者的個人粉專發表以「師長關心學生」之名,包裝自身違法行為,意圖為自己的違法行徑粉飾,造成當事人嚴重的二次傷害。
黃湘仙指出,根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4條、第25條,凡參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相關人員,皆負有保密義務,違者應依法處罰。此外,葉丙成的行為,已明確違反規定,應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黃湘仙說道,對受害同學而言,這無疑是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艱難對抗,「她面對的是一位握有龐大行政資源、社群影響力與高教人脈的政府高層,其聲音與處境極易被淹沒」。黃湘仙指出,這位同學選擇在社群平台發聲,「不僅是對個人遭遇的控訴,更揭示了當今世代在面對權力不對等時的無力與不安」。
黃湘仙批評,至今葉丙成不僅未受任何懲處,仍持教育部次長身分出席公開活動,享有媒體關注與政策影響力,「對受害者而言,這無異於另一種制度性的二次傷害」。她直言,「更令人遺憾的是,葉丙成迄未公開承認違法,教育部亦未啟動任何檢討或問責機制」。
「錯誤就是錯誤,無論犯錯者身居何位,都不應享有特權」,黃湘仙表示,葉丙成違反保密義務,已構成明確法律責任,這是無法迴避的事實。她喊話,「教育部與民進黨政府不能選擇性無視,必須依法究責、還公義於受害者,方能重建社會對教育行政的基本信任」、「教育部若自身都無法落實法律,又憑什麼要求基層教師嚴格守法?」
黃湘仙說道,基層教師在執業過程中,時常被要求嚴格遵守規範與程序,甚至受到相當嚴格的懲處,「而身處高位的官員,理應以更高標準自我約束」。她表示,葉丙成身為教育部次長,更應恪守性平案件中的法律與保密原則,「其職位的高度,不應成為責任豁免的避風港」。
黃湘仙示警,「若教育部對此等違失視若無睹,將嚴重侵蝕體制公信,讓基層教師與長期投入教育法治工作的專業律師深感失望」。她表示,如此雙重標準,只會動搖整個教育體系對公平與正義的信念。
黃湘仙呼籲,如果民進黨真心回應人民對改革的期待,應從「不護短、不袒護高官」做起。她舉出過去勞動部霸凌案件,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的職場霸凌所引發的民怨至今未平,「若民進黨再次選擇護短與迴避,只會加速中間選民與年輕世代的流失,加深民意撕裂,動搖政府執政的根基」。
(圖片來源:黃湘仙臉書、三立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