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察官協會示警,若冒然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將導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真相無從查明,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
民眾黨主席、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與民眾黨立委張啓楷、陳昭姿提《刑事訴訟法》修正法案,擬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疑似與涉京華城案而遭羈押至今的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有關,引起法律界批評。檢察官協會示警,「若冒然刪除,將導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真相無從查明,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痛批,這是「帶頭破壞治安,自毀長城」;法務部怒轟,此舉形同縱容犯罪者肆無忌憚串供證,嚴重妨害真實發現,並摧毀社會安全基石。
民眾黨近日擬推動《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5號解釋理由書已指出,羈押是干預身體自由最大的強制處分,僅能以羈押做為保全程序的最後手段。但實務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已遭嚴重濫用,法院更屢以例稿及空泛模糊理由裁定羈押被告。
民眾黨團提案表示,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影響被告訴訟上防禦權重大,現行法卻未要求檢察官敘明事實、提出必要證據,顯有不足。為確保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強化人權保障及遵循無罪推定憲法原則,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
民眾黨團提到,草案中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明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
針對以上法條修正內容,劍青檢改發布聲明表示,當今詐騙集團愈演愈烈、販毒網絡綿密、黑道盤口猖獗,查緝須靠共犯和證人,向上溯源更靠指證,所以美國、德國等世界先進法治國家,都將「勾串共犯或騷擾證人」列入羈押的典型事由,「即使是中國,其《刑事訴訟法》亦明列此項羈押事由」。
劍青檢改指出,各地檢署去年(2024)「偵查」總收案達67萬件(不含他案逾100萬件),聲押1萬1330件,佔比僅1.69%,法院再篩選駁回2406件,層層過濾極度嚴苛,羈押是每一位司法官都深感沉重而視為畏途的工作。劍青檢改表示,在去年裁准羈押的8924件中,詐騙就高達4883件,占比達54.7%,絕大多數都是為了追查共犯集團向上溯源,不得不做的羈押。
劍青檢改強調,一旦惡法通過,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劍青檢改痛批,此修法根本是「帶頭破壞治安,自毀長城」、民眾黨提案理由離譜至極,「果真要為一人修法,而毀全台灣治安」。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也召開記者會指出,羈押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實務上沒有任何手段能完全取代羈押,特別是在防止「勾串共犯或證人」方面更是關鍵。他直言,「若刪除此羈押事由,形同放任被告脅迫、利誘證人或共犯,規避法律制裁,將使證人無法受到完善保護、也無法即時保全證據」。
黃謀信舉例,包括詐欺、虐童,以及涉及國安與經濟命脈的共諜、營業秘密等案件,都存在高度勾串風險,現行的羈押替代處分措施僅能防止被告逃匿,無從防止被告勾串滅證,「若修正案通過,被告將能在第一時間脫身、迅速串供證,證人可能因此噤聲或翻供,更讓被害人失去保障」。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則表示,《刑事訴訟法》之「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是多數先進國家及國際刑事法院通行規範,「若修法刪除,將放任被告威脅或利誘證人及共犯,不僅妨害偵查與公平審判,也可能影響重大案件偵辦及國家安全」。
檢察官協會指出,近期實務案件包括台積電工程師洩密案、重大兒虐案「愷愷案」、跨國詐欺台版柬埔寨案及現役軍官叛逃案等,均因「勾串之虞」而獲法院准押。檢察官協會示警,若修法刪除此事由,可能導致國家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無法追查,以及詐欺集團主腦逍遙法外,對社會治安與被害人權益造成重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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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