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輝達海外總部設立卡關,張景森今再發文點出,卡關的核心在於北市府缺乏足夠的政治承擔與決策勇氣去修改合約。他表示,契約修改是正常的事情,北市府完全可在合法前提下修改契約,允許在市府同意的合理條件下進行合約主體的變更與轉讓,這本來就是最直接、最務實的解決方案。
AI龍頭輝達落腳台北市北市科T17、T18基地持續卡關,台北市長蔣萬安昨回應,市府不容許該基地閒置多年、無實際開發行為,因此當擁有土地權的新光人壽因「新新併」不再存續時,將根據契約規定終止合約,將土地收回。前台北市都發局長張景森當天即發文批評,「蔣萬安不知道聽了哪個笨蛋的意見」,將城市未來賭在高風險的法律戰,且新光人壽也有時間優勢,完全可選擇延後合併。張景森今(11日)再發文,直指卡關核心在於北市府缺乏足夠的政治承擔與決策勇氣去修改合約,並說真正的風險非修改合約,而是「怕擔責任」,行政怯懦才是城市競爭力最大的敵人。
張景森批評,蔣萬安不知道聽了哪個笨蛋的意見,準備以「新光人壽與台新人壽合併、新壽法人消滅」為由,收回北士科地上權土地,而這項策略將城市的未來賭在一場高風險的法律戰上,看起來輸掉的機會很大。
張景森指出,依《公司法》規定,合併後的存續公司應概括承受原公司一切權利義務,地上權契約不應因此失效,這是法律基本原理;然而北市府的論點建立在契約細節上,說地上權合約設有「轉讓限制」或「法人主體重大變更須經同意」等條款,並主張市政府不同意新壽的合併行為,可以觸發解約條件。
張景森表示,問題在於,這將引發一場高不確定性的司法爭議,究竟是《公司法》的概括承受原則優先,還是契約的特別條款優先?若法院認定市府違約,而且個人認為這極有可能,那麼不僅解約無效,還可能引爆數十億元的賠償與政治風暴,「市府把行政難題丟給法院,本身就是一種怯懦而缺乏判斷的策略。」
張景森也說,更關鍵的是時間完全站在新光人壽這一邊,若市府企圖採取強硬立場,以合併為由啟動解約,新壽完全可以選擇延後與台新的人壽合併。他指,只要新壽法人仍在、契約仍有效,市府在法律上就無法動手,這種「合法拖延」的戰略,成本低、風險小,卻能讓市府陷入被動;而輝達投資案時間緊迫,中央、外資與輿論壓力日增,最後拖垮的只會是市府自己。
針對輝達海外總部設立卡關,張景森今再發文點出,卡關的核心在於北市府缺乏足夠的政治承擔與決策勇氣去修改合約。他表示,契約修改是正常的事情,北市府完全可在合法前提下修改契約,允許在市府同意的合理條件下進行合約主體的變更與轉讓,這本來就是最直接、最務實的解決方案。
但張景森說,可惜市府官員遲疑不前,是因為害怕被指為「圖利」,這種心態其實是許多公務體系中「混吃等死、不願擔責」的典型藉口。他解釋,其實修改合約的行為如果未違反任何法令,而是基於公共利益、招商穩定與城市發展的合理考量,那根本就不會構成刑法所謂的「圖利罪」;只要決策程序公開透明,動機正當,就應被視為負責任的行政作為,而非圖利特定企業。
張景森建議,有兩個可行方向,一是建立建立三方協商機制,由市政府、新光人壽與輝達共同參與,設定明確協商時限,協商出合理的合約轉讓條件,將合約變更程序納入制度;第二,是強化決策正當性,協商過程透明,成果送交台北市議會審查通過,再報行政院備查。他說,這樣的程序不僅能增強決策的公信力,也能化解「圖利疑慮」,讓官員敢於行使行政裁量權。
最後,張景森認為,北市府若想讓輝達落地、讓投資順利,必須展現決斷力與制度智慧,真正的風險不是修改合約,而是「怕擔責任」,行政怯懦才是城市競爭力最大的敵人。
(圖片來源:張景森臉書、三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