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團隊以最快速度讓慰助金發揮實質效益,搭配商圈與市集振興活動,加速重建並重新聚集人氣,盼能儘速重拾庶民商機與城市活力。
強風吹落招牌、豪雨打濕攤位,店家無奈地站在門前,盤點著被破壞的生財工具。受丹娜絲颱風與0728豪雨接連侵襲影響,為協助基層加速復甦工作,臺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自114年8月11日起受理受災店家、攤 (舖) 商慰助金申請作業,並自10月30日起陸續發放慰助金給受災店家,整體進度領先全臺。
走訪災區了解店家需求 市長指示加速審查及核撥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災後他持續走訪各地瞭解復原情形,對於受災戶的辛苦「格外感同身受」,因此,他指示臺南市經濟發展局必須優於中央公告期程,提前規劃加速審查及核撥作業,讓慰助金更快送達受災店家手中。
申請期限至12月31日 民眾可於民治、永華市政中心辦理
經發局表示,今年10月以後提出申請的案件將採集中審查,核撥時程相對延長,提醒符合資格的店家務必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者,可至民治市政中心及永華市政中心兩處櫃檯窗口辦理,亦可採郵寄方式儘速送件,以免影響權益。
具稅籍店家與攤商皆可申請 「1萬元慰助金」
經發局指出,本次慰助方案適用於具稅籍登記的商業店家,以及由地方政府列管的傳統市場及夜市攤(舖)位使用人。凡因災害造成鐵捲門、招牌、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毀損者,每家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慰助金。申請時須檢附申請表、受災照片或受災證明、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店家或負責人存摺封面、領據及切結書等相關文件,更多申請資訊可至官網 (https://economic.tainan.gov.tw/cp.aspx?n=45442) 查詢。
市府加速推動重建 協助店家重拾商機
市府強調,店家與市場攤(舖)商不僅關乎經營者生計,更與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亦牽動地方經濟動能。市府團隊以最快速度讓慰助金發揮實質效益,搭配商圈與市集振興活動,加速重建並重新聚集人氣,盼能儘速重拾庶民商機與城市活力。
(臺南市政府廣告,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經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