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玉蔻大酸,哇!翁委員才女耶!可以頒發如何合法貪污創新奬耶!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法, 貪污金額新台幣5萬以下可免除其刑,話題一出引發熱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4)日大酸,「公務員、民代都一樣,每天有5萬元貪污免罪不罰的配額,一年365天,一共一年,合法入袋1千8百25萬元的不罰貪污金耶。十年,近2億!」可以頒發翁曉玲「如何合法貪污創新奬」。
台北市清潔隊員送拾荒婦廢棄電鍋殘值僅32元,被依貪污罪起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藍委蘇清泉透露,立委翁曉玲為此提案修法,為了落實微罪不舉,將設定貪污金額5萬元以下者不罰、引起廣大議論。
周玉蔻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法5萬元以下不算貪污的意思是,「公務員、大官、小官立委、民代都一樣,每天有5萬元貪污免罪不罰的配額,一年365天,一共一年,合法入袋1千8百25萬元的不罰貪污金耶。十年,近2億!」
周玉蔻大酸,哇!翁委員才女耶!可以頒發如何合法貪污創新奬耶!
(圖片來源:國民黨立院黨團、周玉蔻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