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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二審判貪污無罪、黃國昌怒嗆「道歉」...黃帝穎諷「傅崐萁學妹」同犯偽造文書罪:憑什麼要人向罪犯道歉!

2025.12.16
16:15pm
/ 放言編輯部 謝曉菁

黃帝穎表示,「就算依照高院判決,高虹安是偽造文書罪犯,黃國昌又憑什麼要人向罪犯道歉!」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一審依《刑法》第5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沒收11萬6514元不法所得;二審今(16日)宣判,撤銷貪污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改判其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一直要求民進黨給高虹安道歉,「高虹安是偽造文書罪犯,又憑什麼要人向罪犯道歉!」



黃帝穎今日於臉書發文嘲諷,「高虹安是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的學妹,倆人犯同一條偽造文書罪」。他提及,高院判高虹安貪污無罪,改判偽造文書罪6個月徒刑,為此黃國昌怒嗆過去這段時間民進黨、綠色媒體,那些名嘴跟側翼,稱「今天要不要站出來給高虹安一個最起碼的道歉」。

 

黃帝穎直呼,「黃國昌在大聲什麼?誰要跟罪犯道歉?」他批評,「黃國昌簡直法盲,沒有任何人該向偽造文書罪犯道歉」、「高虹安成為傅崐萁學妹,犯同一條偽造文書罪,所以可以比照傅崐萁『摸頭』黃國昌?!」

 

黃帝穎續指,暫且不論,高虹安的三個主任都認罪貪污,高院特殊法官罕見判決高虹安貪污無罪,檢方上訴,應難被最高法院維持。他說明,高院罕見見解「助理費是立委補助費性質」,與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貪污助理費除罪」修法理由相同,但與最高法院及各級法院「助理費屬於公款」的穩定見解明顯不同,因此貪污無罪部分上訴最高法院應難被維持。

 

最後,黃帝穎表示,「就算依照高院判決,高虹安是偽造文書罪犯,黃國昌又憑什麼要人向罪犯道歉!」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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