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立法院今天舉行監委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學者表示,若否決全部監委人選、凍結監院運作,明顯是違憲手段,須經修憲廢除監院才合憲;另有學者說,若不修憲廢除,卻實質達成廢除目的,監察權空缺產生的職務空窗,應儘速檢討。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立法院今天舉行監委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學者表示,若否決全部監委人選、凍結監院運作,明顯是違憲手段,須經修憲廢除監院才合憲;另有學者說,若不修憲廢除,卻實質達成廢除目的,監察權空缺產生的職務空窗,應儘速檢討。
現任監察委員任期已在7月31日屆滿,依規定,新任監察委員應於8月1日就職。總統賴清德6月提名前台灣人權促進會長陳永興擔任監察院長、現任監委王榮璋為副院長,另提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玉山神學院講師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等人擔任監委。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舉行「行使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同意權案」公聽會。
輔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姚孟昌說,立法院不是橡皮圖章,不需對總統提名人選照單全收,但也不該在審查前就表達完全支持或否決立場。遺憾的是,在野黨已明確表示對這次提名人選將全數不同意,他認為不該把公聽會當過場,在完成審查前,立委不宜對人選有成見。
律師黃帝穎表示,他個人主張廢除監察院,但須經修憲程序才會合憲,若如台北市長蔣萬安所說要「否決全部監委人選、凍結監察院運作」,將使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也遭破壞,明顯是違憲手段,更抵觸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說,27位被提名人中,15位是65歲以上、70歲以上更有5位,年齡偏高。監委應獨立超然行使職權,但被提名人中有曾任促轉會專任委員、現任黨產會專任委員,政治色彩過於強烈,顯然不宜。專長為社福、法律背景的就有13位,壓縮其他專業背景人選。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要廢除監察院必須修憲,但門檻極高,立法院可能不修憲廢除,卻實質達成廢除目的,監察權空缺產生的職務空窗,應儘速檢討、處理;人權會則能和監察院脫鉤,這不用修憲就能解決,或許可利用這次機會,立法院現在就可以做。
文化大學政治系兼任講座教授楊泰順指出,美國國會行使同意權時,常有上百個民間團體提供意見,在立法院進入審查過程時,是否可設立專門信箱或網頁,徵詢各界對人選意見,而不是像今天只有7位學者專家提供意見,因為外界意見可能有很多,只是沒有管道表達。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劉嘉薇表示,如果總統在提名監委人選前,可先諮詢藍白兩黨多數的聲音,相信這次審查、投票表決會更加順利,這份名單沒有傾聽社會各界的意見與聲音。民進黨長年主張廢除監察院,現在監委空缺時,就是很好的時機,但卻還提出人選。(編輯:翟思嘉)115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