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光42號演習已落幕,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在演習期間首度曝光的「留置作戰」,卻在今(16日)引發新的武裝衝突法爭議。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晚間表示,部隊希望發揮敵後作戰價值值得肯定,但戰鬥人員身分標示必須更清楚,否則「確有違反武裝衝突法之虞」。
這項操演實際發生在8月12日。軍聞社當時報導,兩棲偵搜大隊在完成多波次濱海打擊與近岸防禦後,依命令轉入「留置作戰」,進入戰場安全屋整補與潛伏,利用部隊覺知運用套件TAK及監偵型無人機取得敵情,再以小組方式進行襲擾、伏擊、擾亂與破壞,支援作戰區守備部隊。
真正引起爭論的,是軍方所說的「人員去識別化」。軍聞社公開的流程顯示,隊員抵達戰備港口後卸除艇上武器裝備,以天幕遮蔽突擊艇,再疏散至港口周邊進行去識別化,並使用民用車輛裝載物資前往戰場安全屋。入夜後,部隊再前往目標區發動突擊、搜索及破壞。國防部發布的影片則顯示,部分官兵換穿一般服裝,投入突擊時沒有恢復完整軍服,而是在防彈背心配置中華民國國旗標誌。
曾任參謀本部作戰次長的前立委吳斯懷今天首先提出質疑。他指出,依武裝衝突法相關規範,戰鬥人員與非戰鬥人員必須能被區分;合法戰鬥員若遭敵軍俘虜,涉及戰俘待遇與法律身分保障,但如果武裝人員假扮成平民參與攻擊,就可能產生是否仍具有合法戰鬥員身分的爭議,也可能增加真正平民遭敵軍懷疑甚至攻擊的危險。
蘇紫雲18時35分進一步公開說明,將問題直接拉到武裝衝突法層次。他表示,留置作戰本身有其軍事目的,基層部隊想提高隱蔽、生存與敵後作戰能力可以理解,但真正投入戰鬥時,自身戰鬥人員身分必須有足夠清楚的標示;如果識別不足,確實可能產生違反武裝衝突法的疑慮。
蘇紫雲並以歷史上的偽裝作戰說明,戰場偽裝並非完全禁止,但偽裝成平民或其他受保護身分進行攻擊,涉及截然不同的法律問題。他也把「留置作戰」及將武器系統隱藏於民用車輛等概念形容為武裝衝突法的灰色地帶,認為真正執行任務時需要更細緻設計,尤其國防部近年持續要求部隊遵守武裝衝突法,更不能忽略戰鬥員識別問題。
因此,這場爭議的核心不是國軍能不能進行敵後留置與游擊式作戰,而是隱蔽到什麼程度仍能維持合法戰鬥員的可辨識性。從12日軍方公開新戰法,到今天接連出現軍事與法律層面的質疑,下一步就看國防部是否進一步說明「去識別化」的戰術規範,以及真正進入戰鬥階段時,如何兼顧部隊生存、突襲效果與武裝衝突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