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7日電)李姓男子等人利用變聲軟體假冒女性網路搭訕被害人,誘騙視訊裸聊側錄後,開網路群組販賣牟利,經刑事局循線逮捕涉案20人送辦,查扣被害人性影像逾20萬個,檢方日前已依法起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7日電)李姓男子等人利用變聲軟體假冒女性網路搭訕被害人,誘騙視訊裸聊側錄後,開網路群組販賣牟利,經刑事局循線逮捕涉案20人送辦,查扣被害人性影像逾20萬個,檢方日前已依法起訴。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今天表示,台中地方檢察署於民國114年5月間,指揮刑事局偵辦前案洪姓男子涉嫌兒少性剝削等案,經分析扣案數位證據後,發現尚有其他共犯涉嫌誘騙、竊錄、販賣被害人性影像牟利,故中檢續指揮偵辦。
案經刑事局電偵大隊南投、雲林、台中、桃園、台北等地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經溯源發現主嫌李男於通訊軟體Telegram設立9個系列性影像群組,以會員消費累計金額區分等級,消費金額等級自新台幣3000元至10萬元不等,不法所得逾560萬元。
另外,鄒姓涉案人部分,則是於網路上向前案的洪嫌及其他不詳犯嫌購買被害人性影像後,於Telegram設立群組進行販售,並招募成員陳男、王男、葉男等3人,提供金融帳戶協助收取、提領、轉匯販售被害人性影像所得款項,經統計鄒男等4人於犯罪期間獲利達600萬元。
專案小組於114年7月至115年6月間,共發動5波搜索行動,總計查緝20名犯嫌到案並查扣被害人性影像檔案逾20萬個、影片上萬部,其中有未成年影像被害人逾170名。
警方查出,李男等人於網路交友軟體偽裝成女性搭訕被害人,再利用變聲軟體假冒為女性,誘騙被害人視訊裸聊側錄,再將側錄影像按等級標價上傳至群組牟利。
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將李男等20人移送台中地檢察署偵辦,檢方日前已依法起訴。(編輯:張銘坤)115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