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30日電)青少年心事,民眾提案開放一定年紀青少年可自行接受身心科初步評估與諮詢。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已就心理諮商部分函示,若當事人足以了解諮商內容,不一定要家長陪同。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30日電)青少年心事,民眾提案開放一定年紀青少年可自行接受身心科初步評估與諮詢。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已就心理諮商部分函示,若當事人足以了解諮商內容,不一定要家長陪同。
網友8月1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檢討未成年人身心科就醫需家長陪同或同意的規定,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就醫的彈性制度。
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今天出席活動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過往未成年人就醫,多希望家長在場陪伴,一方面能讓診療過程中的相關資訊更完整,另一方面在做出最後診斷或後續處置時,家長也能清楚知悉該如何配合,特別是現行醫療相當重視「醫病共享決策」(SDM),因此以往多採此模式作業。
不過,石崇良表示,近年社會日益重視青少年心理健康,實務上確實有些孩子可能不希望家長知道,甚至因家長在場而隱藏情緒、畏懼就醫,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先前已做出初步函示。
石崇良指出,依據「心理師法」規定,當事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可依實際狀況做個別判斷,也就是在心理諮商部分,只要青少年當事人具備足夠理解能力,且諮商過程是以個案的「最大利益」為核心考量,就不會強制一定要有家長陪同才能進行。
但他也強調,若後續評估個案確實有精神疾病,需要進一步介入、轉介甚至用藥治療,醫療端仍須好好溝通,屆時會以當事人最大利益為前提,衡量其家庭支持程度;若發現家庭支持系統出現問題,也會主動轉介社福單位,讓社會資源及時介入協助。
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專門委員洪嘉璣補充,心理師法尚無明文規定要法定代理人陪同,但有關若涉及身心科看診、診斷與用藥,因牽涉「醫療法」、「醫師法」,是否能免除家長同意與陪同,目前仍待部內研議。
提案表示,部分青少年的心理困擾、憂鬱、焦慮、創傷或其他精神健康問題,可能與家庭衝突、控制、忽視、暴力或其他家庭因素有關,應賦予精神科醫師依個案情況判斷是否需要家長參與治療,而非一律要求家長陪同。
這項提案8月6日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9月26日超過5000人門檻成案,目前累計5772已附議,權責機關須於2個月內、11月26日前研擬具體回應。(編輯:管中維)115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