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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原油正2想「降槓桿」解套? 金管會將要求他們做4大說明

2020.04.23
20:38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相關契約載明,基金上市後投資於標的指數原期貨的契約價值,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100%。基於這規範,蔡麗玲表示,這100%主要關鍵投資市場有非預期的狀況,可例外不受此比例限制,信託契約中約定針對投資方針及範圍,都已有規範,原則上元大投信或任何投信,都應遵守。

 

元大 S&P 原油正2ETF近期因國際油價波動爭議不斷,外傳打算透過「降槓桿」為下市危機解套?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23)日表示,將要求他們必須對外做出操作策略、操作理由、追蹤誤差、風險管理措施4大說明。

 



元大 S&P 原油正 2ETF幾次躲過下市危機,先是3月傳出恐3天內就要下市的消息,在金管會火速鬆綁條令後逃過一劫,接著,日前又因相關規範增訂「豁免條款」,符合申請條件,可以在9月30日免除下市。

 

但近期國際油價震盪,元大 S&P 原油正 2ETF仍然有下市的可能性,在外界將目光鎖定在他們後續命運,市場上卻傳出他們擬透過降槓桿,及配置的原油期貨從近月轉為遠月等方式延續生命。

 

針對市場傳聞,金管會表示,已洽元大投信了解,他們的說法是,這檔基金的信託契約第16條,有關基金從事期貨交易商品的基本方針與範圍,有規定整體曝險部位,要儘可能貼近基金淨值資產值的200%,意即追蹤指數兩倍。

 

不過,可考量:第一、市場或法規因素,恐使基金無法全數依指數權值比例建置部位;第二、預期不同交易所、規格的原油期貨契約可能達到較佳收益;第三、考量基金流動性風險或資產管理,可將此基金資產部份比例,去交易非標的指數成份期貨約契,或投資股票,來達到追蹤標的指數績效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該契約也載明,基金上市後投資於標的指數原期貨的契約價值,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100%。基於這規範,蔡麗玲表示,這100%主要關鍵投資市場有非預期的狀況,可例外不受此比例限制,信託契約中約定針對投資方針及範圍,都已有規範,原則上元大投信或任何投信,都應遵守。

 

蔡麗玲強調,將要求元大投信必須對外做出4說明,分別是操作策略、操作理由、追蹤誤差、風險管理的措施。

 

 

記者陳依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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