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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協議門檻比修憲更高! 民進黨當局決心讓它通過機率「等於零」

2019.03.25
18:14pm
/ 放言編輯部 蘇穩中

府會拍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新增第5條之3,設定兩岸簽訂協議超高門檻,通過機率比修憲還困難。

 

兩岸協議實施將比修憲還困難!民進黨府會新共識,未來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確立兩岸協議公投機制「雙審議、人民公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第5條之3,納入兩岸協議先經立法院「雙2/3同意」才能談判,談判完成後,再經立法院「雙3/4」同意後交付全國公投,有效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者,才能通過協議。換句話說,將來任何兩岸協議通過機率可說,「幾乎等於零」。

 



為因應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建議國民黨執政後可與中國洽簽「兩岸和平協議」,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媒體報導,據與會立委轉述,會中進一步決議,與中國簽訂協議之前的公投機制將先行處理,預計草案週四(28日)在行政院會通過後將送立院審議,列為本會期優先處理。

 

行政院、民進黨立院黨團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中,將新增第5條之3,決定拉高兩岸政治協議門檻。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兩岸洽商政治性協議前,必須交過立法院「雙2/3同意」才能開始談判,談判完成的草案須先經立法院「雙3/4」同意後再交付全國公投。

 

被問到如何定義政治協議,對此Kolas表示,在法條裡面提到的就是,「對憲政衝擊、以及重大的政治有所衝擊,相關或許還會有相關施行細則」。

 

Kolas轉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回答立委提問時說,兩岸服貿協議就是可能影響國內政治的協議;Kolas也提到,相關修法條文預計在28日院會通過,不過對於「大陸居住證」的處理機制,因為來不及討論,將不會排入本周行政院會。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第5條之3明定「雙審議、人民公投」,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行政院應在協商前90日,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締結計畫經全體2/3立委同意,才能開啟簽署協議之協商;負責協議的機關要依締結計畫進行談判協商,並適時向立法院報告。若立法院認為雙方談判無法依照締結計畫進行時,得經全體立委1/2以上決議,要求終止協商,行政院判斷雙方無法依締結計畫進行時,也應終止協商,並向立法院報告。

 

草案也設定,負責協商的機關依締結計畫完成協議草案談判後,應在15日之內經行政院會決議報請總統核定,總統核定後15日內行政院應主動公開協議草案完整內容,並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應就協議草案內容及憲政衝擊影響評估,舉行聽證;立法院會審查協議草案,經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同意後,再由中選會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有效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者,協議草案通過,經協議機關簽署、換文後,呈請總統公布生效。

 

此外,台灣民意基金會今日也公布民調顯示,台灣20歲以上民眾,有4成7反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不過也有4成2表示贊成,反對者比贊成者多5個百分點。

 

 

(顯圖取自陳其邁、柯建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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