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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審查即投票...在野黨連署聲請監委人事權釋憲!民眾黨批「程序瑕疵」:不要創造憲政惡例

2020.10.08
10:51am
/ 放言編輯部 翁子竣

張其祿呼籲,不要創造憲政上的惡例,未來如果惡例一開,是不是只要有國會多數就能直接不審查,若是這樣民主國家何必要有立法機構、立法權監督,直接廢掉立法院算了,司法院大法官要拿出維護憲政體制、傳統的使命,好好監督這件事情,並做出一個良好的裁示。


不滿立法院審議第6屆監察院人事同意案民進黨團強渡關山,未公開答詢即變更議程表決通過監院人事案。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張其祿以及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8)日一同赴往高等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

 



立法院7月17日召開監察院長、委員同意權投票,在野黨不滿民進黨依靠人數優勢停止審查即進行投票表決,賴香伶、張其祿及林為洲等人於今一同赴往高等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要求大法官調查此案是否有違憲疑慮。

 

賴香伶表示,7月17日上午執政黨透過人數優勢排除議事杯葛程序,停止詢答與審議進行人事同意權議案,隨後民進黨所有委員完成2分之1表決程序,此事排除了小黨執行委員職權的責任、權力,因此這樣的程序有違憲瑕疵,更違背了國會自主、自律,程序瑕疵是憲政修憲20年,立法院第1次沒有依照憲法賦予的實質審查詢問完成人事同意,「這是遺憾,但也要釐清該瑕疵是否已違憲?以及原本應執行職權的委員權益是否受到折損?」

 

賴香伶指出,7月17日後民眾黨就開始展開釋憲書寫、諮詢,前數位大法官們也認為,不能因為國會有多數暴力,讓少數人存在被剝奪的現況下,必須有人提出釋憲來釐清,本黨團2位律師起草釋憲文,同時也展開連署程序,一個釋憲需要38位立委共同連署,所以經過民眾黨5位委員、時代力量3位委員,以及林為洲總召協助下,共同讓在野一致來面對執政黨一黨獨大的現況,不能夠讓制衡力量減損、無效,只有在野三個黨合作才能完成釋憲聲請。

 

賴香伶說,8月1日監察委員已經上任,至今他們的權力來源沒有經過實質審查,這樣的身分其實還是有疑慮,也不符合民主正當性,更不用講權力基礎必須由立院完成,若身份有瑕疵現在的權力也會受到質疑,本於讓監委們執行權力時能有正當來源,所以盡速釋憲聲請外釐清是必要的。

 

林為洲則認為,監委審查瑕疵非常多,除了賴香伶提出來的沒有完成實質審查、詢答與投票行使同意權,過程中還有很多瑕疵,比如投票前一天下午要提出動議停止討論時,當時投票民進黨立委陳瑩人並不在議場內,結果投出來卻有她的一票,這顯然當時投票沒有經過合法計票程序。林也質疑,這樣的公決、議決有效嗎?

 

林為洲直言,當時國民黨用緩慢的方式進行程序杯葛,到最後沒有完成投票就進行開票,這在過去立院歷史裡面都是不可以的,民進黨卻用有人杯葛就不詢答、停止投票進行開票等理由,請問憲法規定程序沒有完成,只因為有人杯葛就能不用完成規定程序,那將來所有投票只要有人杯葛,就能夠進行開票,這樣合理、合法嗎?杯葛就是要處理、協商讓程序完成,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林為洲表示,民進黨從在野到執政每天在講,這次監委人事權行使,就是沒有完成法定程序正義,所以在野黨共同提出釋憲案,也藉此展現各在野黨雖有不同政策理念、方向,但在共同公益的真理下,大家是可以合作的,將來也會朝這方向繼續合作。

 

張其祿痛批,「監委人事行使權絕對違憲又違法」,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提名立院必須審查通過,過程中完全看到瑕疵,另外立院職權行使法也很明確規範,人事權同意行使必須要有真正詢答,但這次監委任命過程中完全沒這種事,完全沒有任何程序正義可言,更何況談後面的實質性。

 

張其祿呼籲,不要創造憲政上的惡例,未來如果惡例一開,是不是只要有國會多數就能直接不審查,若是這樣民主國家何必要有立法機構、立法權監督,直接廢掉立法院算了,司法院大法官要拿出維護憲政體制、傳統的使命,好好監督這件事情,並做出一個良好的裁示。

 

 

記者翁子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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