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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換照案」丁怡銘大酸:這2年「只」被罰900多萬… 這樣的「努力」人民看在眼裡!

2020.10.22
12:17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丁怡銘表示,即便是6年前,羅智強在馬政府工作的時候,也不是因為新聞自由給予中天換照,而是設下幾個條件,包括定期員工訓練、遵守新聞倫理、保護兒少婦女權利,以及專職編審人員等部分,希望中天設立獨立審查人,並遵守新聞公約。

 

中天換照案持續延燒,國民黨革實院院長羅智強今(22)日表示,將租下繞經行政院的公車廣告,貼上「為新聞自由請命、蘇貞昌別當關新聞台的民主罪人」,直到審查結果公布。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強調,NCC獨立行使職權,政院不會干預。他也大酸,中天從上個6年被罰1000多萬,進步到這2年「只」被罰900多萬,這樣的努力,如果全民看得到,NCC委員也看得到。

 



羅智強決定以他新書獲利所得,租用繞經行政院的公車廣告,共計18輛各跑60天,貼上「為新聞自由請命、蘇貞昌別當關新聞台的民主罪人」標語,直到審查結束。他呼籲,總統蔡英文應該出來宣示,任內絕不關新聞台,就不會被蘇貞昌綁架,成為「不民主」的總統。

 

丁怡銘表示,外界有所誤解,NCC現在審查不是要不要關掉電視台,而是新聞頻道已經到期,依照「新聞專業」,給予是否換照的審查。

 

他說,即便是6年前,羅智強在馬政府工作的時候,也不是因為新聞自由給予中天換照,而是設下幾個條件,包括定期員工訓練、遵守新聞倫理、保護兒少婦女權利,以及專職編審人員等部分,希望中天設立獨立審查人,並遵守新聞公約。 

 

「尤其上個6年中天被罰1000多萬,這2年『只』被罰900多萬。」丁怡銘大酸,相信這樣的努力跟提升,如果全民看得到,NCC委員也會看得到。

 

丁怡銘重申,新聞自由受到憲法保障,但是新聞頻譜是公共財,並非一旦取得就可以不受法律限制,或是終身世襲。

 

「NCC委員遵守法令,獨立行使相關職權,政院一向不會干預,」丁怡銘強調。

 

 

記者高逸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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