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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公布解除隔離條件!無症狀、輕症者同時符合「兩條件」即無需採檢

2021.05.27
14:26pm
/ 放言編輯部 翁子竣

據指揮中心公布無症狀或輕症個案解隔離條件指出,只要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退燒至少一日,且症狀緩解、2.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算)」,即可無需採檢解除隔離治療,但自醫院或集中檢疫場所返家,不得搭乘大眾運輸。

 

我國本土疫情嚴峻,為讓醫療量能有效運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公布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條件,其中,無症狀或輕症個案,只要退燒至少一天,且症狀緩解,並距發病日已達10天者,即可不須採檢就解除隔離治療。

 



據指揮中心公布無症狀或輕症個案解隔離條件指出,只要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退燒至少一日,且症狀緩解、2.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算)」,即可無需採檢解除隔離治療,但自醫院或集中檢疫場所返家,不得搭乘大眾運輸。

 

至於隔離治療個案,則需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1.退燒至少一日,且症狀緩解、2.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算)」、3.一次呼吸道檢體(採一套口咽或鼻咽拭子即可)檢驗SARS-CoV-2 RT-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0。」

 

 

顯圖取自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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