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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min確診案引台北、桃園唇舌戰!陳時中還原「染疫始末」點出「戰源」所在

2021.07.11
15:58pm
/ 放言編輯部 曾齡誼

陳時中說道,地方政府在這裡有點時間差,容易引發一些爭執,他想大家可以互相體諒,跨區畢竟有很多事必須靠大家互相合作、提高警覺。

 

Garmin員工染疫案引發台北、桃園跨縣市跨縣市唇槍舌戰,雙方說法不一,互不相讓,讓外界霧裡看花。對此,指揮官陳時中今日(11日)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還原整起案子始末。

 



陳時中表示,在此案例上,兩邊地方政府都覺得有些委屈,因此他於記者會上澄清,還原整起案子。陳時中說明,一開始是從案15108傳給案15207再傳給案15245。Garmin女員工(案15245)等於被爸爸(案15207)傳染,而案15207在6月28日時曾與15108在工作上有接觸。

 

桃園市政府方面認為,為什麼案15108已經確診,卻還去工地上班,上班之後也沒有通知匡列他的接觸者。另一邊,台北市政府方面認為,他們的疫調已經做完全。陳時中表示,雙方在這件事上都有一些誤會。

 

陳時中解釋道,案15108被判定為14860的接觸者,兩位是夫妻,14860在6月29日被檢驗出陽性,台北市也有將接觸者上傳至接觸者的追蹤系統。到了6月29日,15108被告知隔離,6月30日電子居隔單開啟,6月30日至7月3日期間15108沒有出現症狀,7月2日進行接觸者採檢,到了7月4日被研判確診。

 

陳時中表示,可確定是,台北市這端對於接觸者有確實做匡列,在第一時間就上傳,也在第一時間列出居檢對象,所以15108在6月29日之後就沒有再外出。現在牽涉到的是確診者在6月28日有去上班,那為什麼沒和上班地點報告?

 

陳時中說明,從採檢確診日開始往前推3天,為可傳染期,換句話說7月2日往前推3天為6月29日,列為可傳染期,6月28日就不是可傳染期。可傳染期相關的接觸者要開始展開另一波疫調跟匡列,但因為可傳染期到6月29日,而當時北市已經啟動居家隔離,所以不會再往前去匡列。

 

陳時中提到,此案例剛好差了一天,先前也都有幾個相關的案例,原本是往前推兩天,後來出現幾個案例,所以又改成往前推三天,在這之中會牽涉到採檢日和發病日等等錯綜複雜的因素。所以在規定上,目前是有症狀就以當天為發病日,往前推三天,為可傳染期;沒有症狀的就以採檢日往回推三天,為可傳染期。因此,6月28日並沒有被列在可傳染期內,自然不會有匡列的情況。

 

陳時中表示,北市認為他們疫調有確實做,桃園認為怎麼沒和他們說。他認為,那差別在發言人有講說從6月28日就沒有再去上班,作法上沒錯,但講法上有點誤差。陳時中說道,地方政府在這裡有點時間差,容易引發一些爭執,他想大家可以互相體諒,跨區畢竟有很多事必須靠大家互相合作、提高警覺。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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