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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金連吃4紅單遭罰2300萬!林楚茵:併日盛金前就該調查清楚…金管會是否刻意放行?!

2021.08.20
14:46pm
/ 放言編輯部 鄒尚謙

林楚茵在臉書上表示,「富邦金控集團接連傳出內控疏失、保單超收保費,所有的問題都在去年併購日盛金前就已經發生。」質疑金管會未在併購前調查清楚,是否為刻意延緩調查讓併購通過。

 

富邦金(2881)旗下三間子公司昨(19)日遭金管會開了四張紅單處分,集團一天就吃下2,300萬元的罰金。分別因洗錢防治缺失、內控缺失以及超收保單,遭罰一張200萬、兩張600萬及一張90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單。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昨(19)日於臉書上表示,「所有的問題都在去年併購日盛金前就已經發生,金管會是否有刻意延緩調查好讓併購開綠燈?檢調單位應進行深入調查。」

 



金管會昨日對富邦金旗下3家子公司,台北富邦銀行(下稱北富銀)、富邦產險、富邦人壽開出2,300萬元罰款。首張罰單遭罰的是北富銀總座程耀輝,案件自去年八月開展。因遭人爆料,程耀輝透過境外公司收下了易恒健康公司大股東100萬人民幣的匯款,後又發生無視風險通報下,迅速核貸對方約3,000萬美元的鉅款。經過一年追查,最終因無直接證據,無法證明確有「賄絡」情事,僅依「洗錢防制缺失」開罰北富銀200萬元。

 

據金管會調查,程耀輝在海外開了三家境外公司,並在2015年4月於富邦的香港分行開戶。程耀輝2017年1月接任北富銀總經理時,辭去海外三家境外公司所有職務,卻未在北富銀進行帳戶變更,即便後來三家子公司皆有繼任者。

 

同時,這些海外子公司的帳戶開戶一年皆無交易,依規定在2016年8月就轉列為靜止戶。由於子公司帳戶沒有變更登記,因此程耀輝還是案件中的最終受益人。

 

2018年5月子公司繼任者詢問程耀輝「如何辦理重啟靜止戶」,程耀輝表示得向北富銀香港分行聯繫;但同一個月,程耀輝卻前往香港,向分行行長「口頭表示」此帳戶要重啟靜止戶。最終,繼任者未依規定提出書面申請,但香港分行便逕自解除靜止戶,同時,最終受益人依舊為程耀輝。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強調,從現有事證「尚難認定」,程耀輝有涉及不當施壓授信,但北富銀確已違反洗錢防制作業…等規定,包括:違反靜止戶重啟的流程,以及未督導香港分行重啟靜止戶時的客戶身分確認,因此開罰北富銀200萬元。

 

第二、三張罰單是北富銀與富邦產險,因客戶在2019年12月到去年3月間於北富銀銷售投資型保單,卻被理專誘導「以富邦銀貸款繳保費」,且貸款轉介人與保險業務員皆為同一人,業務員也「未確實填寫保費來源」,試圖刻意規避法令。

 

此外,因北富銀自2008年起辦理住宅火險業務,均預設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比例為建築物本體的45%,導致保費增加外,又未妥適向要保人說明並取得同意,違反法令規範且損及消費者權益。

 

最終開罰北富銀900萬元、富邦產險600萬元,同時停止北富銀代理銷售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一個月,並須向受影響的1萬名客戶說明及退還超收的200萬保費,至於因超收保費所生的佣酬也一併退回。

 

最後一張罰單由富邦人壽吃下,因金管會對富邦金進行一般金檢時,富邦人壽2017~2019年購入高價畫作,擬用於展示、美化職場,但畫作至今仍在倉儲內,與登記用途不符。同時,因未建立對高價藝術品的採購、管理及核銷機制,整體流程出現「先購買再補簽報」的狀況。

 

此外,富邦人壽董事長蔡明興2018~2019年包機赴海外出差,相關預算雖經董事會通過,但公司內部未建立相關核報作業程序及規範,出現董事長自己核銷自己包機費用的利益衝突。金管會因此認定富邦人壽內控三道防線功能有重大疏漏,兩項缺失遭金管會開罰6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此二項裁罰原因皆為史上首見。

 

對於金管會祭出的罰單,林楚茵在臉書上表示,「富邦金控集團接連傳出內控疏失、保單超收保費,所有的問題都在去年併購日盛金前就已經發生。」質疑金管會未在併購前調查清楚,是否為刻意延緩調查讓併購通過;並認為董事長、總經理違法私用股東投資款,600萬罰鍰卻由全體股東一起賠錢,檢調單位應進行深入調查。

 

 

圖片來源:翻攝自富邦官網、林楚茵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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