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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股東抗議!金管會:元大投信併購案尚未送件、無法預先說明將依據哪一項法規條文進行審查

2026.06.11
17:41pm
/ 放言編輯部 吳思嬋

金管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元大金控提出相關申請案,因此無法啟動審查程序,未來若正式收到申請,將依法行政辦理⋯

 

元大金控推動以股份轉換方式併購元大投信,引發部分少數股東不滿,日前赴金管會陳情,質疑本次股份轉換案採用的評價基礎與成長率假設過於保守,導致股權價值遭低估,損及少數股東權益,呼籲主管機關介入審查。金管會今(11)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元大金控提出相關申請案,因此無法啟動審查程序,未來若正式收到申請,將依法行政辦理。

 



此案源於元大投信少數股東日前赴金管會陳情,質疑元大金控擬透過股份轉換方式,將元大投信納為100%持股子公司,但過程中的估值方式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實際價值,恐損害少數股東權益。

 

金管會先前表示已將相關陳情內容轉請元大投信處理,引發少數股東委任律師施芸婷質疑,認為主管機關應具備實質審查權限,而非將責任轉回被陳情對象,批評金管會未充分理解陳情訴求。

 

針對《放言》記者詢問,金管會所稱「依法行政」在金控併購或股份轉換案件中,具體包含哪些審查內容、實質審查程序及公平性審查機制為何,以及審查時程如何規劃等問題,金管會回應表示,由於目前尚未收到業者提出申請,因此無法預先說明將依據哪一項法規條文進行審查。

 

金管會表示,業者可能採取不同的併購模式與程序,主管機關不會在申請前就替業者預設適用法規或比照特定案例處理,仍須待業者完成內部程序並正式送件後,才能依據實際申請內容進行審查。

 

至於過去是否有類似案例可供參考,金管會表示,本案情況較為特殊,與近年市場關注的新光金併購案等案例並不相同。元大投信原本即為元大金控旗下子公司,只是尚未達100%持股,因此本案與兩家原本互不隸屬企業間的合併案性質有所差異。

 

金管會強調,在尚未收到正式申請前,不會預先揣測業者將採取何種方式辦理,也不會先行認定應適用何種審查標準,一切仍須待業者送件後,依相關法令進行審查。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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