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行政院公投宣講...陳以信批「卡國家的油」!蘇揆嗆:國民黨把人民的財產變黨產才是「卡油」!

2021.12.03
13:09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蘇貞昌說,「行政院是當然反方,公民宣講是義務也是公務,不是選務。」

 

立法院今(3)日邀請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就「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111年度至115年度)」編製經過,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陳以信質詢時指出,蘇貞昌日前搭乘行政專機到台南進行公投宣講,由公務支出,質疑「民進黨卡(台語:敲)國家的油。」蘇貞昌則回嗆,國民黨把國家財產、人民財產變自己的,才是真正的「卡油(台語:敲油/華語:揩油)」!

 



國民黨不滿行政院以公投反方立場進行宣講,日前已宣示要罷審明年度的預算,今日蘇貞昌到立法院報告前,國民黨團也發起抗議行動,佔領發言台、發出鼓噪聲,導致院會停擺近20分鐘。

 

輪到陳以信質詢時,他上台劈頭就問蘇揆:「11月13日那天,你是不是坐行政專機到台南仁德進行公投宣講?你那天的飛機油錢是誰付的?」蘇貞昌回應:「政府。」陳以信立刻質疑,「為什麼你去做公投宣講,這筆錢是公務預算支出的?」蘇貞昌解釋,「因為我在執行公務。」

 

「特定持方的宣講是執行公務嗎?」陳以信質疑,行政院若要進行公投宣講,應該依照《公投法》20條之規定,「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從事意見之宣傳。」但行政院宣講前卻沒有設立辦事處,有違法之虞。

 

蘇貞昌解釋,行政院在這次的公投提案中是「當然反方」,因此進行公投宣講是「義務」也是「公務」,不是選務;作為當然反方,不必設立辦事處,這非常清楚,中選會日前也已經宣示了,如果陳以信不清楚,可以去詢問中選會,中選會已經宣示得清清楚楚。「清清楚楚在哪裡?公投法第幾條?根本沒有!」陳以信持續追問,蘇貞昌要他去詢問中選會,但陳堅稱「你就是行政院,我為什麼要去中選會?」

 

陳以信接著指出,公投法第20條還明示,從事公投意見之宣傳,得募集經費從事相關活動,但不得接受「公營事業或接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捐贈,連公營事業都不能捐贈了,為什麼行政院可以直接把機構變成辦事處?

 

面對陳以信鬼打牆的質問,蘇貞昌重申,「行政院是當然反方,公民宣講是義務也是公務,不是選務;至於辦事處,是自然人才設,當然反方不必設。委員,這不必吵架,非常清楚,公投法明白規定。」

 

但陳以信仍堅稱:「行政院違法進行公投宣傳!」蘇貞昌回應,「你這是曲解!」陳以信接著說,「告訴你!以前馬政府時期,在進行黨務都還是國民黨出油錢。」蘇貞昌指正,「那是選務不是公投。」陳又說,「結果你們呢?你們不只是公投,蔡總統去看私人行程都坐專機,都是公務支出,你們民進黨是沒錢是不是?這樣卡(敲)國家的油?」

 

蘇貞昌立刻回嗆,「不會像國民黨這樣卡國家的油,把國家的財產變自己的,把國家、人民的財產都變成黨產才是「敲油(揩油)!」蘇揆也說,陳以信所謂行政院在公投議題上「公親變事主」根本是錯誤的說法,行政院就是當事人,因此有義務出面說明政策。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