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認為,從NCC的職權來說,應該去看《鏡電視》從拿到執照到上架網路以後,產出的內容是否符合新聞自律、閱聽人知的權力。
《鏡電視》取得執照後風波不斷,本月初傳出的董座撤換風波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質疑,《鏡電視》成立短短幾個月內,更換3位董事長,是公司治理出問題、干預新聞自由,還是意識形態政治正確的考慮?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14)日接受《放言》電訪時表示,此為公司治理問題,涉及內部管理。
國民黨交通委員會召委洪孟楷指出,電視台若更換公司負責人,得事先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登記申請,獲得許可後再進一步辦理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那《鏡電視》3次董監事相關高層更換,有沒有向NCC申請?是否獲得許可之後才依規定更換,NCC到底有沒有依法行政?NCC必須對外說清楚。」
洪孟楷則補充,NCC掌握電視台發照、換照生殺大權,過去中天關台、華視入主52頻道,到現在《鏡電視》董總異動,都一再發生雙標、為「綠」作嫁、爭議不斷。
對此,林楚茵認為,像監督管理金融的金管會,在金融管理上,並不會介入個案。同理,這次《鏡電視》的董座撤換風波,是公司治理問題,涉及內部管理,從NCC的職權來說,應該去看《鏡電視》從拿到執照到上架網路以後,產出的內容是否符合新聞自律、閱聽人知的權力。
(顯圖取自三立、林楚茵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