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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捲入中美貿易紛爭? 鄭運鵬:台灣有必要修正《營業秘密法》

2018.11.03
03:00a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鄭運鵬分析台商若回流「幹部會比老闆先回來」,若《營業秘密法》能增訂偵查內容保密令制度,讓台灣企業覺得政府有保障,便會勇於採用中國回來的人才。


文/放言編輯部 陳依旻

 

美中貿易迫在眉睫,台灣科技業聯電也被捲入漩渦!全球第三大美國記憶體廠美光去年12月指控聯電與中國福建晉華公司涉嫌盜取營業秘密。三方戰役燃燒,《營業秘密法》修正與否成為台灣目前必要考量。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認為,台灣確實有修法必要,強調一旦《營業秘密法》修正將有益「人才回流」。
 



 

鄭運鵬日前表示,美國FBI局長認為「中共無所不偷」,要求經濟部修改《營業秘密法》方面多跟法務部溝通,與時俱進以增進台灣企業接納這波從中國大陸回流的資金、人才與技術。鄭運鵬舉美光事件為例,說明台灣《營業秘密法》確實有修正的必要,有些台灣廠商因「申請專利要揭露,就有被竊取的風險,有一好沒兩好」故不想申請專利,也認同修法。

 

鄭運鵬分析台商若回流「幹部會比老闆先回來」,若《營業秘密法》能增訂偵查內容保密令制度,讓台灣企業覺得政府有保障,便會勇於採用中國回來的人才。

 

另一方面,有鑑於美國商務部本週對晉華發布出口禁令,經濟部長沈榮津上月底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答詢時表示,既然美國商務部已祭出禁令,目前晉華與聯電合作,提供一些在台灣生產的設備,「那就是不能出去了」。


據報導,美光日前掌握晉華透過聯電招攬台灣員工竊取美光檔案,協助晉華晶片技術的相關證據。而聯電因涉及商業機密遭限制閱卷,目前案件還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至於福建晉華公司,總經理陳正坤上月19日深夜降落桃園機場,便接到法務部官員轉交的美國聯邦法院傳票,由於陳曾任聯電資深副總,如果訴訟成真,恐創下台灣科技業首次被美國司法部以涉嫌違反《經濟間諜法》偵辦的刑事案件紀錄。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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