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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墊科技新創籌資沃壤,證交所鬆綁「臺灣創新板」上市條件,力助企業投入資本市場

2022.10.14
17:21pm
/ 放言編輯部 丁瑄

投身創業成就理想,期盼有朝一日擠身市場成為產業佼佼者,但追夢路途總遇波瀾,付出大量心力開闢嶄新疆土,卻常因獲利無法支持公司發展、無力負擔高額債務融資,而大股東離場的壓力如影隨形,資金難籌,恐怕產業新星尚未綻放便隨即凋零。

 

為協助新創企業能健全茁壯,扶植數位技術與創新經營產業蓬勃發展,臺灣證券交易所(簡稱:證交所)打造「臺灣創新板」(簡稱:創新板),參照國際主要交易所上市條件、整合現行制度,幫助新創公司提早掛牌進入資本市場,以市值作為上市考量,並導入合格投資人、簡易公開發行程序,吸引資金投入,建構低成本的籌資管道滿足新創公司資金需求,股權交易功能更可營造原始股東和發行公司間的雙贏。

 



若公司符合政府產業發展策略,且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例如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技術之應用)或創新經營模式者,就能申請「創新板」上市,進入資本市場籌資,如錼創科技-KY創(6854)即是以Micro LED創新顯示器技術應用,成為國內首家掛牌創新板公司。

 

參酌亞太市場修訂創新板規範 形塑優良資金交易環境

 

近年來台灣新創企業在政策的支持下,順利培育出豐沛的發展量能,為造就更為優良的籌資環境,證交所參考亞太地區證券市場規定,調整「創新板」三大上市條件,幫助新創企業儘早進入資本市場,減輕籌資負荷壓力。

 

降低上市市值門檻

 

第一類上市(電商、數位科技及軟體服務業等未達規模經濟之公司適用),市值由「15億元」調降至「10億元」,上市營收條件由「最近四季財報合計不低於1.5億元」降至「1億元」;第二類上市(生醫業適用)市值門檻則由「30億元」降為「20億元」。

 

縮短轉板年限

 

創新板公司一旦符合上市條件,得申請轉列上市公司掛牌交易,為增加新創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意願,將創新板上市公司申請轉列一般板年限,從上市掛牌當日起滿2年,縮減至1年。

 

增訂承銷股數下限

 

證券承銷端方面,新增「應提出承銷股數逾300萬股者得以不低於300萬股」承銷股數下限但書規定,有助於提升資本額較高的新創公司配售效率,減輕市場胃納不足的風險;同時承銷商委任期間調整為上市掛牌日起,至往後的3個會計年度止,分散承銷分險,但證交所仍會視個案狀況延長期限,保留監理措施彈性。

 

「創新板」所搭建的資本流通平台,為初起步的創新企業提供沃壤,使其能安心成長、專注於技術升級、召募優秀新血,加速企業規模拓展效能,證交所也將持續對外招商引資、強化市場交流,時刻掌握市場脈動來修訂合宜上市規程,期盼將創新板塑造為亞太科技創新事業上市新品牌。

 

 

圖片來源:取自photoAC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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